食品流通许可证知识培训内容摘要:

格证明材料及所设立分支机构的 《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复印件。 六、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 (二)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 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1. 《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 ; • 2.许可证正、副本; • 3.变更事项相关材料: • 变更名称的,应提交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新场所的场地使用证明、新场所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 改变后的经营场所,已不属于原许可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到改变后的经营场所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办理档案迁移手续。 六、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 变更负责人的,应提交相关决议或证明,以及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变更负责人须提交身份证明。 • 变更许可范围的,涉及食品类别改变的应提交新的食品类别申报表,涉及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改变的应提交新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 4.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 (三)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 《 食品流通许可证 》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六、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 1. 《 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 ; • 2.许可证正、副本; • 3.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 (四)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 《 食品流通许可证 》 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 食品流通许可证》 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许可证。 • 申请延续食品流通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六、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 1. 《 食品流通延续许可申请书 》 ; 2.许可证正、副本; 3.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 (五)食品经营者遗失 《 食品流通许可证 》 ,应当在报刊上公开声明作废,并持作废声明向原许可机关申请补办。 申请补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1. 《 食品流通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 ; 2.在报刊上刊登的作废声明; 3.负责人身份证明; • 4.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六、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 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法人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法人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签字,个体工商户由业主签字,或者由经他们委托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 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七、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程序 •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程序:申请 —— 受理(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许可范围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 审查、审核(审核申请材料和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 发证或驳回申请(予以核准的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 (一)申请 •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经委派的所在地药监所办理。 七、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程序 •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还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提交申请。 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 (二)审查 • 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 • 1.书面审查 •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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