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公共财政和预算内容摘要:

的税收体系。  第二,中央和地方各自享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调整权、减免权等。  第三,设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征收管理机构,明确划分各自的征收管理权限。  第四,建立中央和地方分级预算管理体系,各自享有独立自主的财政收支权。  第五,地方财政的最后平衡通过中央的转移支付解决。  实行这种类型分税制的国家多为联邦制国家。  以美国为例,美国的政府,分联邦、州和地方三级,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各自具有立法、行政、司法三大部门,各自独立地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权力。  与这种国家结构相适应,美国的财政管理体制也分为联邦、州和地方三级,各级政府有其独立的财政税收制度和法律。 ( 2)适度分税制  也称集权型分税模式。 它与完全分税型模式有所不同:  第一,在税种划分上,除中央税和地方税外,还设共享税。  第二,中央制定统一的税收法律和管理法规,地方政府主要是执行中央的统一税法或以其为依据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办法。  实行这种分税制的国家多为单一制国家。  以日本为例,日本是单一制国家,行政机关分为中央、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三级,与三级政府相对应的有三级预算。  在收入划分方面,日本的税收分为国税(中央税),地方税(包括都道府县税和市町村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二、公共预算制度  公共预算制度是为了保证政府预算的正常进行,规范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决算等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 公共预算制度主要包括预算体系的构成、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决算等内容。 (一)公共预算体系的构成  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  按 照 政府级次划分  ( 1)中央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中央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 中央预算是中央履行职能的基本财力保证,在国家预算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 ( 2)地方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的统称,包括省级及省级以下的预算。 地方预算是地方政府职能实施的财力保证,在国家预算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  地方总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汇总组成,国家预算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总预算。 总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  按照收支管理范围划分  ( 1)总预算。 总预算是指各级地方本行政区域的预算,由汇总的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汇编而成。 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政府预算。  ( 2)部门预算。 这是反映各本级部门(含直属单位)内各级单位全部收支的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各部门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  ( 3)单位预算。 单位预算是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二)公共预算的编制和审批  公共预算编制的原则  ( 1)政策性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体现政府各个时期的政策取向,反映国家的政治、经济任务。  ( 2)计划性原则。 预算的编制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有关指标为依据,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 ( 3)调控性原则。 预算规模的确定和收支结构的安排,应以社会总供求的平衡为着力点,进行有效调节,确保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 ( 4)平衡性原则。 公共预算的编制,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 公共预算编制的方法  ( 1)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  单式预算,指政府财政收支计划通过一个统一的计划表格来反映,其特点是将政府的各项财政收支全部反映在一个预算平衡表内。  复式预算,指政府财政收支计划通过两个以上的计划表格来反映,其特点是将政府的各项财政收支,按其不同性质,分别编制在两个以上的预算平衡表内。  复式预算一般分经常预算、资本预算和专项基金预算。  经常预算主要反映税收收入、非税收收入和政府一般活动的经常费用支出;  资本预算主要反映债务收入和政府公共投资支出;  专项基金预算反映各种专项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  复式预算能够较为具体明确地反映政府预算的平衡状况,特别是能够更清楚地反映预算赤字和盈余的状况,有利于进行财政资金的管理,有利于对预算的审查监督。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规定,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 公共行政学 第四十讲 主讲教师:孙德超 学时: 48 ( 2)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  增量预算指新的财政年度的收支计划指标以上年度指标执行数为基础,并考虑本年度的实际情况之后调整确定的预算。  零基预算指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只以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为依据,不考虑以前的财政收支状况。 零基预算还未成为编制预算的一般方法,通常只用于具体收支项目上。  世界各国的预算编制,无论是单式预算还是复式预算,主要采用增量预算的方法。 ( 3)部门预算  部门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 部门预算是政府各部门按照统一的预算编制方法、内容和制度规定进行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的预算。 公共预算的审批  在我国,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在每年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初审,在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预算草案的报告。  预算草案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方能成立。 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三)公共预算的执行、调整和决算  预算执行  收入入库、支付拨付以及预算调整都必须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 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财政部门负责。  在我国,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设立国库。 中央金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地方国库业务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 各级政府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由本级政府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政府决定。 各级政府预算周转金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资金周转,不准挪作他用。 预算调整  预算调整是指经过批准的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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