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汉朝的法律制度公元前206年—220年内容摘要:

立法者编撰律疏、对法律的定义进行解释。 开创了法律注释活动与私学并行的传统。 四、汉朝法制的主要 内容 ( 一)刑事法制 定罪量刑的原则 ( 1) 上请制度:指贵族官僚犯罪之后,普通司法机构无权审理,须“上请”皇帝裁夺。 ( 2)亲亲得相首匿:直系三代血亲及夫妻之间,相互隐匿罪行,不予告发和作证,法律不加制裁或减轻处罚。 ( 3)自告除其罪 刑罚 ( 1)汉文景时的刑制改革 ⅰ 改革的背景原因:背景:缇萦上书。 原因: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ⅱ 改革的内容: ①文帝时 ② 景帝时 ⅲ 改革的意义: ①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②中国古代刑罚由野蛮向文明转变; ③由前五刑向后五刑过渡。 ( 2)女徒顾山。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