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内容摘要:

还的;  ③利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  ④具有其他欺诈行为 ,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 ( 3)主体:自然人与单位。  二、贷款诈骗罪  (一) 概念 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 (二)构成要件  1.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 2.客观方面:①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  ②使用虚假得经济合同;  ③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 ④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作重复担保;  ⑤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三、信用证诈骗罪  (一)概念 :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  (二)构成要件  1.主体:单位或自然人  2.客观上:① 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地单据、文件;  ② 使用作废的信用证;  ③ 骗取信用证;  ④ 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  3. 主观方面: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四、信用卡诈骗罪  (一)概念: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 (二)构成要件  1.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  2.客观方面: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  四种行为方式:①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 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 ③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 ④恶意透支。  3.主观方面: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三)认定  对盗窃并且使用信用卡的,以盗窃罪论处。  五、保险诈骗罪  (一)概念  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收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虚构投保标的,或者对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或者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数额较大的保险金的行为。  (二)构成要件  1.主体: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 2.客观方面:进行保险诈骗,且骗取的数额较大  :故意,且具有骗取保险金的目的。  五种行为方式:  ①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  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  ③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收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 ④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  ⑤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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