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组组长:王富麒组员:江丞尧丁盈慈徐鸣骏王圣崴蔡宇内容摘要:

練更多的導盲犬。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 第一章 第六十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 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 不得對導盲幼犬及合格導盲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導盲犬引領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他人不得任意觸摸、餵食或以各種聲響、手勢等方式干擾該導盲犬。 有關合格導盲犬及導盲幼犬之資格認定、使用管理、訓練單位之認可、認可之撤銷或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0 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使用導盲犬、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訓練導盲犬或導盲幼犬 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時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視覺功能障礙者應攜帶 導盲犬使用者證明 及 導盲犬工作證。 二、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應攜帶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及導盲犬工作證或導盲幼犬訓練證明。 三、 導盲犬應著導盲鞍。 四、 導盲幼犬應著訓練中背心或導盲鞍。 第 11 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使用導盲犬、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訓練導盲犬或導盲幼犬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時,應善盡注意其他人員及物品安全之責任。 第 12 條 導盲犬使用者,應維護導盲犬之身體清潔及遵守防疫、公共衛生等相關規定,並應接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合格獸醫師之衛生保健等相關指導。 第 13 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使用導盲犬期間,應妥善照顧所使用之導盲犬,並接受訓練單位輔導及遵守使用規定。 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 伊甸基金會  由於後天身心障礙的人數一直增加 , 但是相關的社會福利卻沒有什麼在加強 , 伊甸基金會 在 「 伊甸職能訓練計畫 暨 公益廣告首播 」 記者會上呼籲 , 政府應該多重視中途致障輔導的缺口 , 落實通報系統 , 導入社會資源服務 , 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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