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在线薪酬设计与薪酬管理(本科)(课程讲义)(最新整理by阿拉蕾)内容摘要:

者的给予,薪俸是对职员的给予。 在台湾,薪给( salary)与工资( wage)通称为薪资。 一般而言,以工作品质要求为主的报酬的收入称为薪给,以工作数量要求为主的收入称为工资。 劳心者(脑力劳动者)的收入称为薪给,劳力者(体力劳动者)的收入称为工资。 其实无论薪给或工资,都是工作的报酬,在本质上并无差别。 在日趋复杂的现代生产过 程中, 7 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已几不可分。 2. 货币工资与实际工资 货币工资亦称名义工资,即以货币表示的工资数量。 实际工资,是货币工资或名义工资的对称,是指在消除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捐税加重等因素以后,实际得到的工资;也可以理解为货币工资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能力。 如果货币工资提高,而食品、衣着、住房和其它消费品价格提高得更快,实际工资就会下降。 实际工资可用货币工资除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求得。 3. 工资率与实得工资 工资率,亦称工资标准,是按单位时间支付的工资数额。 工资率可以按小时、日、 周、月、年分别规定。 实得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率和他提供的劳动量计算而得到的工资。 假定一个工人的月工资率为 560 元人民币,当月法定工作日 21 天,或者法定工作时间为 168小时。 这样,日工资率为 元,小时工资率为 元。 该工人当月实际工作了 16 天,那么,当月他的实得工资为 元。 如果该工人当月实际工作 204 小时,加点 36 小时,那么,他的实得工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应为 ( 560+36150%) 元。 实得工资还不等于实际实得工资。 实际实得工资是指实得工资扣除法规规定的个人 统一缴费项目(如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和缴纳所得税后,可供个人支配实际用作购买商品和劳务以及储蓄的工资。 可见,实际实得工资是小于实得工资的。 4. 工资水平与平均工资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释义》,工资水平是指一定区域和一定时间内工资劳动者平均工资的高低程度。 从工资水平概念的解释来看,平均工资是反映工资水平的指标。 平均工资是指一定时间内平均每一职工的工资数额。 其计算公式是: 平均工资 = 单位时间工资总额 单位时间平均人数 从计算反映工资水平的平均工资的公式中可见,决定工资水 平的两个因素,一个是工资总额,一个是职工人数。 工资水平与两个因素的关系是:在职工人数一定下,工资总额越大,工资水平越高,工资总额同工资水平是正相关关系;在工资总额一定下,职工人数越多,工资水平越低,职工人数同工资水平是负相关关系。 也有学者认为,工资水平应定义为:“根据需要,用某种时间状况,从某个角度所反映的某一领域内雇员工资率的高低程度”。 ① 工资率与平均工资都反映工资水平 ,但涵义和作用是不同的。 一个区别是,平均工资反映的是过去,即考察时已经达到的工资水平;工资率则反映的是未来,即劳动者如追加劳动的话,他 将增加多少收入。 另一个区别是,平均工资反映的是一个人群的工资水平;工资率则侧重反映的是单个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工资水平所包含和反映的内容主要是两个侧面,绝对工资水平和相对工资水平。 绝对工资水平是指某一区域内职工群体平均工资的高低程度,它间接地决定了工资总额水平,即从宏观角度考察的职工工资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或从微观角度考察的职工工资在企业新创造价值中的份额。 从宏观角度看,决定一个国家工资水平的因素很多,主要是:劳动生产率所能达到的水平;国民生产总值中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农业的生产状况;人口的数 量规模。 相对工资水平,即工资差别,或称工资结构,是指从不同角度考察的不同类别的劳动者之间平均工资的对比关系。 这两个侧面正是工资研究和实际工资分配中所要回答和解决的两个基本问题。 研究工资水平的目的,就是追求绝对工资水平和相对工资水平的合理化,使 8 工资分配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及各类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差别相适应。 5.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和其它支付工资的方式 计时工资是把工资同劳动时间联系起来。 计件工资是把工资同产量联系起来,以便刺激劳动者提高产量。 其它支付工资的方式,即非工资支付的方式,统称为福利,它不依赖于职工的工作表现,是一种正常工资外的补充。 一般表现为带薪休假,社会保险费用,不属于社会保险项目的福利费用,解雇金,企业年金,以及利润分红等。 在某些国家,以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支付的报酬通常称为“有形工资”,以其它方式支付的报酬称为“无形工资”。 第三节 工资总额及工资总额组成 一、工资总额及其计算 (一)工资总额的概念 按照 1989 年 9 月 30 日国务院批准、 1990 年 1 月 1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对工资总额这一概念,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部分的规定的说明》,应强调几点: 其一,定义中的“各单位”,是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私营单位、华侨及港、澳、台工商业者经营单位和外商经营单位有关工资总额的计算,参照本规定执行。 其二,本规定列举工资总额的奖金和津贴项目,只适用于国家在计划、统计、会计上对工资总额的核算,不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奖金和津贴制度的依据。 其三,定义 中“全部职工”,根据目前的用工制度,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和计划外用工。 其四,工资总额的范围,既符合目前计划、统计以及工资基金管理的现状,也照顾了历史资料以及国际间的对比,包括按劳分配部分以及“非按劳分配”部分(如病、事假工资和由于物价上涨支付的补贴等)。 (二)工资总额的计算与统计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 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在对工资总额统计时,有两点应注意: 其一,标准工资(基本工资)是指按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工资,以及实行职级工资制中的级别工资);非标准工资(辅助工资)是指标准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 其二,统计时,奖金范围内的节约奖,从兼课酬金、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津贴和补贴范围内的各种价格补贴,要在统计报表中单列。 二、工资总额的组成 (一) 计时工资 9 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 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还应加上“级别工资” — 编者注); 3.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4.运动员体育津贴。 (二) 计件工资 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 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奖金。 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 1.生产奖。 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2.节约奖。 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 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 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5.其它奖金。 包括从事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四)津贴和补贴 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它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包括: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 具体有: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