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对责任人既有经济责任追究又包括行政责任追究。 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哪一级漏查漏报了隐患,或者 3 查出了隐患不积极处理的,就要由上级对下级进行责任追究;由于隐患治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要由上级对下级进行责任追究;由于隐患治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从上到下一级一级的追查责任。 既要通过对人员的追查来查找责任,查清哪一级人员对所负责的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又要通过事反过来一级一级查找责任人。 (四)安全管理制约体系 各级管理 人员及职工排查出的隐患都有义务和责任上报,不上报的就要被追究责任;下一级上报的隐患,上一级必须给出治理措施,否则就是失职。 下一级对上一级给出的隐患治理措施发现不切合实际的,有责任提出异议,及时上报;上一级有责任督促下一级及时治理隐患,对有意延误的,有权给予处罚。 对于某一项具体隐患,有多个层面的责任人在按照各自的体系承担责任,哪个层面缺失,就会被其他层面发现,形成了多层面的制约机制。 三、隐患排查整改 每月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生产业务科室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一次矿井全面隐患排查。 每月由各专业口进行一次专项隐患排查,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本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 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要签名备查,并安排专人做好隐患排查会议原始记录,并及时将排查出的隐患按五定原则上报安检科。 每月由总经理带队,副总经理、生产业务科室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一次矿井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机电、提升运输等重点环节,检查有记录、有台账、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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