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管理内容摘要:

由资源型向效益型转变 ,由传统农业向科技农业过渡 ,从而保证信贷资金的正常运转 ,实现支持“三农”的目的。 因此 ,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 ,建立与“三农”的密切关系 ,树立靠支农求发展、靠支农增效益、靠支农树形象、靠支农降风险的思想 ,鼎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 ,切实降低和分散资产风险。 2.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 和授权授信制度。 对每笔贷款都必须认真做好贷前调查、贷时严格审查、贷后跟踪检查 ,要准确、及时地揭示每笔贷款的风险,并形成书面风险提 示。 同时要本着安全性、 流动性、 效益性原则,对借款人、保证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和合法性、手续完整性进行审查,并要重视客户各种佐证材料的搜集,做到尽职调查,全面掌握客户的资产 真实情况、 生产经营 状况 及盈利能力,确保贷款对象准确、贷款金额适度。 不能任意突破授权授信额度。 对某一部门、某一行业应根据自身资金的宽松情况、客户资信、风险状况明确授信,任何人不得随意突破。 还要将风险评估具体落实到一个独立于信贷部门的职能部门 , 利用另一部门来制约信贷权力过于集中,并实行定期的 、 全程的风险评估监测,客观、科学对贷款风险作出量化评 估,达到一定风险水平的贷款,就提示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化解,转移风险。 3. 建立主责任人制度,严格责任界定。 主责任人制,即第一责任人制,是适应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发展需要,在实行审贷分离、明确岗位职责和部门职责的基础上,针对有决策权人在决策各环节中的作用及行为而承担 相应 责任的管理制度。 主责任人制的建立,是对信贷决策各环节有决策权人管理责任的进一步明确,有利于规范信贷 6 决策行为,有利于克服多年来信贷业务逐级报批而由一人承担责任或名为集体承担责任而实际无人承担责任的弊端。 通过建立主责任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确保责任人严格认真履行职责,共同为信贷业务的稳健发展负责,共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负责,共同为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负责,建立有效的信贷风险监管机制。 信用社 集体 权限内办理的信贷业务,信贷 调查 人员为调查主责任人, 主办会计 为审查人承担审查主责任、主任为审批决策人承担决策责任 、管理该户的信贷人员承担贷后管理责任。 经审贷小组审议通过的信贷业务,审贷小组成员共同为真实性和合规合法性负责, 如发生信贷风险损失则各自 承担相应责任。 该责任不受本人调离岗位的影响 , 坚决执行信贷责任“终身制”。 4. 强化制度制约,严格责任追究。 冷静分析多年来信贷管理不规范和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除信贷管理制度本身不完善的原因外,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原因,那就是有章不循,违章不究或追究不严,使 部分信贷人员心存 侥幸心理和依赖思想,养成了一边纠正一边违章 , 或只查违章不认真纠正的不良习惯,可以说已经给 农村信用社 带来了沉痛的教训。 为了确保信贷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尽快改变信贷人员的惰性思维,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调查、审查、审批 、贷后管理等 各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规范主责任人的行为。 加强内部稽核监督检查,强化对客户的贷后监管,及时发现信贷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做好风险提示并录入相应信贷管理系统, 全面掌握客户的风险状况。 做到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序时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对重点社、重点人员存在的重点问题,重点进行检查,严格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始终对信贷违规现象形成高压态势。 通过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使信贷人员逐步养成按制度办理贷款的良好工作习惯,转变重放轻管的工作作风。 确保信贷管理的正面奖惩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有效执行。 建立较全面的信贷管理系统,做到每天提醒信贷人员应做好哪些户,哪些户应该催收,哪些户应 做贷后检查,哪些户应做风险提示等,做到“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应该适当提高信贷人员薪酬,有系统保障真实、全面反映和统计信贷人员的业绩,根据相应业绩取得相应报酬,应当形成高业绩获得高报酬,无业绩只能得基本保障工资或调离信贷岗位的激励机制。 7 ( 二 ) 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 提高信贷人员 综合 素质 信贷资产运行真正意义上的“零风险”是不存在的,但从管理角度出发,降低最大风险度, 却是 能做到的。 因此,管好信贷资产要从源头抓起,坚持“人是第一要素”的信贷管理经营理念,只有管好人才能从根本上管好信贷资产 ,因为人是物质创造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是唯一管好信贷资产基础的基础,是信贷管理实施长效管理的最好保障。 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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