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东方医院净化工程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技术标装订成册 ;资格后审申请书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不得有散页。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散页不予评审;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 电子版文件( 光 盘 1套 ) 单独 密封在一个袋子中 . 在密封袋上应 写明下列标记 :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招标编号; (2)工程名称; (商务标 /技术标 /资格后审申请书) (3)投标人的名称、地址; (4)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做为密封章。 所有投标文件均应按本投标须知第 、第 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 20.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7项规定。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 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本须知 第 20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 将拒绝接受投 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河南省洛阳市东方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 净化工程 招标文件 1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8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 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 开标 23. 开标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应按时参加。 未按时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按本须知第 20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开标程序: 人员主持; ,检验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 权人身份证原件 、 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洛阳市 公证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承诺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密封情况合格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机构拒绝受理,不再进入评标程序 ;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 标 处理: 河南省洛阳市东方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 净化工程 招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未按本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印鉴的; 开标时 未 单独提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 或提供了但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的; 未能按招标文件第。 付款方式与招标文件中合同价款的支付有任何偏离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者实质性内容不全的;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的;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均未参加开标会的;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未能出示或出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的;投标单位被授权代表未能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出示的有效证件不符合要求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投标承诺质量等级低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或 承诺工期长于本文件要求的工期天数的; 投标人 未 按 投标人资格合格必要条件 的要求 提供各种证件原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 拟委派项目经理未能携带项目经理授权书原件、 建造师注册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亲自出席开标会的;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施工组 织设计雷同 、有重大技术偏离 或以虚假方式投标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限 价的; 投标报价文件未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预算员资格专业章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 25. 只有有效投标文件,才能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六 ) 评 标 河南省洛阳市东方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 净化工程 招标文件 18 26.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于开标前硪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 密。 有 关技术、经济方面具备评标资格的专家 5人 或 5人以上单数组成。 ,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 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进行行私下接触,不得 接 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 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 规定的标准和方 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 属 于对投 标 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确定中标人的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确 定推荐以及 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 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河南省洛阳市东方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 净化工程 招标文件 19 根据本须知第 30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9.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只有有效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 资格后审合格必要条件、 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在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废标处理。 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审核投标报价。 对投标报价的填报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明确,价格构成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 评标委员会对在投标报价审核中发现的含义不明确及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或市场价的内容,应当书面向 投标人提出询问。 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评标委员会通过对投标报价的审核、询问,在投标人的答复、澄清和解释基础上,对其投标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报价构成是否 合理,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 进行评估判断。 接受质询的应是项目经理、造价或预算员、法定代表或委托授权人。 ,并按下列原则做出评判: 场价的,应当要求该 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视为该项低于成本价,对于超过一定比例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视投标总报价为不平衡报价,按废标处理。 河南省洛阳市东方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 净化工程 招标文件 20 ,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将否决其投标。 、可靠性以及是否否决其投标等的认定出现异议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确定。 30.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 算或表达上的错误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 ,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 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 ) 定 标 、比较和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对按 照本须知第 29条规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评标委员会依据第 七 章规定的 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按得分由高至低推荐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 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 15日内 确定中标人,最迟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个工作日前确定。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河南省洛阳市东方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 净化工程 招标文件 21 (八 )合同的授予 32. 合同授予标准。 33.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 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4. 中标通知书 30*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将中标结果公示 5个工作日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时,将中标结果 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未中标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中标结果通知 之日起五日内,向 洛阳市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材料。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招标人将于中标人确定后 15日内,向 洛阳市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人代表进行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 在 ,未取得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接受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而拒签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等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排名第二的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排名第三的为中标人。 所有中标候选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河南省洛阳市东方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 净化工程 招标文件 2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变更项目经 理及项目班子成员,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 (转包 )给他人。 (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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