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市教育局组建泰安市名师工作室 建设专家指导组,负责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资格审查、推荐;为工作室提供业务指导和进行业务培训、专业评估;组织开展相关教学教研活动;协助市教育局名师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对名师工 7 作室进行考核;完成市教育局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任务。 县(市、区)也要成立和组建以上相应组织机构,负责做好本县(市、区)名师工作室建设各项工作,完成泰安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要 协助上级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对名师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 学校要指派一名校级领导专 门负责管理协调名师工作室事务,并为名师配备一名工作助理 ( 同时也是名师工作室成员 )。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和成员所在学校要大力支持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时间、场地、设施设备等保障。 (二)教研引领 各级教育研究部门要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作为兼职教研员人选,鼓励工作室成员参与教研活动并在其中发挥作用;让名师工作室承担教研课题重大项目或有关教研项目;协调指导名师工作室为全市相关中小学提供教学研究服务,发挥专业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三)经费保障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及工作经费由市、县、乡和学校分级负责提供。 经费主 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图书资料购置、办公 8 设备购置、外出指导及教研、考察、学术交流活动等的开支。 各工作室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支出。 工作室一个工作周期结束后,工作室领衔人要报送经费使用结果清单,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 (四)考核评价 对名师工作室的考核主要包括日常工作、活动展示、名师在线、教学研究成果及成员发展等五项内容。 对名师工作室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领导小组和工作室领衔人共同进行。 对工作室的考核实行年度考核,采取奖惩并举、动态管理,名师工作室取得重大 科研成果或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0分为合格),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 具体考核评估方案详见附件 3。 附件: 1. 市教育局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作职责 泰安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名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方案 9 泰安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 泰安市首批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泰安市名师工作室成员汇总表 10 附件 1: 市教育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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