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内容摘要:

• 收入确认方法 •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 存货计价方法 •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 • 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 特殊可以使用一种民族文字或一种外国文字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 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 《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和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当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 三 、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核算的内容:指应当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 内容: ( 1)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 2)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 3)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 4) 资本、资金的增减; ( 5)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 6)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 7) 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四、会计年度: “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这是《会计法》对我国会计年度的规定。 每个会计年 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份。 五、 记账本位币 : 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2、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 可以选定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单位在选择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时,必须遵守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原则,而且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3、编报的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六、填制与审核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具有一定格式,用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 依据的书面证明。 会计凭证的 分类: 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 ( 1)来源:外来、自制原始凭证; ( 2)手续及内容:一次、累计、汇总凭证; ( 3)格式:通用、专用凭证; 记账凭证: ( 1)反映经济业务:收、付、转凭证; ( 2)填列方式:单式、复式凭证 原始凭证 的基本内 容: 原始凭证 的填制要求 原始凭证的审核 内容: 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 原始凭 证的错误更正: ①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②所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 ③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④开具单位应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补充知识 ] (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对特殊原始凭证的处理: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 2 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而非复制件)的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 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进行编制。 编制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 ( 1) 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 ( 2) 基本要求: ① 连续编号。 ② 记帐凭证可以汇总填列,但是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到一张记帐凭证上。 ③ 记帐凭证一般附有原始凭证结帐和更正错误凭证除外,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 ④ 凭证填制错误,重新填制。 已经记帐的凭证出错,按 照红字凭证冲销的程序来处理。 ⑤ 记帐凭证空行要注销。 ( 3)编制要求; ( 4)审核内容。 七 、登记会计帐簿: 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用来序时地、分类地全面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簿籍,是会计资料的主 要载体之一,也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设置会计帐簿的要求: 总账:订本式、活页式 明细账:订本式、活页式、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 日记账:订本式 —— 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其他辅助帐簿:(备查帐簿) 登记会计帐簿的要求: ( 1) 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 2) 会计账簿 必须按照记账原则进行。 ( 3)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应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的规定。 ( 4) 会计账簿 的设置和 登记 ,应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 5)禁止账外设账。 八 、财产清查 帐实相符、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九、 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的范围和种类: 会计凭证类、会计帐簿类、财务报告类、其他类 会计档案的归档和移交: ( 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时由本单位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或指定专人管,出纳除外) ( 2)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 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保管期限: 1 25 年(注意最短期限、最长期限) 销毁: 基本程序和要求: (1) 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 专人负责监销; (3)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未结帐的,建设期的) ① 保管期满但尚未结请的债务债权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②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布置作业: 模拟练习题 信息反馈: 教学课题: 第一 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四节 会计监督 教学目标和要求: 通过本节课学习,使学生掌握我国内部会计 监督的基本常识,要求学生在实践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行事。 教学重点: 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教学难点: 案例分析 课的类型: 复习 课 教学方法: 以讲授法为主,结合学生讨论分析和案例式教学方法辅助教学。 教学手段: 多媒体计算机 教学形式 教学课时: 2 课时 教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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