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内容摘要:

不良现象,就是好的不香,坏的不臭,彼此浑浑噩噩,混一天算一天。 这种社会风气的出现,与不公平考核不无关系。 同时不公平的考核既无法帮助行政首长发现机关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也不能帮助公务员了解自己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并及时改进和补救,更不能鼓励公务员之间相互比较,公平竞争,提高工作效率。 所有这些,都无益于公务员制度作用的发挥。 如果任其发展,不仅公务员制本身权威性会受到损害,而且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会受到影响。 考核中出现不公平现象的原因 上述不公平现象 产生的主要原因有: 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比性。 我国对干部的考核,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新民主主义时期,叫做“审查”,考核内容侧重考审干部对党和革命的忠诚程度、工作能力和弱点,在审查中特别注意干部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和过去历史上的问题;建国后,普遍实行干部鉴定制度;十年动乱时期,干部考核工作遭到破坏,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干部考核工作才逐渐恢复并得到新的发展,1979年中组部下发《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提出干部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要对干部进行定期的全面的考核。 以往干部 考核制度是为了适应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对纯洁和壮大干部队伍,保证革命战争胜利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起了重要作用。 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后的考核制度继承了过去干部考核制度许多优点,但也沿袭了一些不适应新时期公务员考核实际的内容,如考核内容定性成分多,定量成分少,追求全面性,重点不突出等。 这些内容作为对公务员的要求,是正确和必要的,但作为考核标准却显得过于笼统,在实际执行中较难把握,可比性差,两个情况相差不大的人,很难分出优劣。 2、一些 岗位忙闲不均。 公务员职位分类法要求每一等级中的职位虽然工作性质可以不同,但其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要大致相似,所得报酬待遇也相同。 但不少部门确实存在同一等级不同岗位之间工作量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差别较大的情况,如都完成了工作任务,其他表现也差不多,那么谁可在考核中评为优秀呢。 有时往往是工作量大、工作难度高的岗位上的同志没有评为优秀,而工作量不够饱满的岗位的同志却被确定为优秀等级。 3、岗位职责不十分明确。 岗位职责是衡量一个岗位上的公务员工作好坏的标准,是进行考核的基本依据。 我国推行岗位责任制已 经很多年了,在政府机关,每一个职位有一定职责应是十分明晰的。 但有些部门还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甚至个别单位至今也没有制定岗位责任制,这就增加了考核工作的难度。 事先未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考核就没有了标准和依据,真正意义上的考核也就无法进行。 这是导致考核中出现轮流坐庄现象的重要原因。 4、个别领导干部不负责任,甚至带有私心杂念。 在考核工作中,领导干部的责任是十分明确的。 但有的领导干部因不愿意得罪人而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坚持标准;有的甚至自己想获得优秀等次,或希望将与自己亲近的人评为优秀,因此不想按原则按标准办。 这 两种情况都是导致出现考核不公平的直接原因。 尤其是后者,其副作用比大锅饭更大。 大锅饭是干好干坏都一样,而在主管。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