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图内容摘要:

否 是 试设计并进行试设计审核(没有相应设计或制造经历) 约请现场鉴定评 审 鉴定评审机构实施现场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 发证部门审查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 批准上报总局制证或不予批准书面告知理由 申请 审查申请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申请单位补充完善 受理 联系电话: 057185027326 监督电话: 057185128942 25 (二十四)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否 是 试制造(首次核准或增项核准)或型式试验 约请现场评审 鉴定评审机构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发证部门审查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 批准上报总局制证或不予批准书面告知理由 受理 申请 审查申请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申请单位补充完善 联系电话: 057185027326 监督电话: 057185128942 26 (二十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 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否 是 试安装改造(首次 核准或增项核准) 约请现场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机构实施现场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 发证部门审查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 批准上报总局制证或不予批准书面告知理由 受理 申请 审查申请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申请单位补充完善 联系电话: 057185027326 监督电话: 057185128942 27 (二十六)气瓶检验站资格核 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否 是 试检验(首次核准或增项核准) 约请现场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机构实施现场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 发证部门审查评审 报告及相关材料 批准上报总局制证或不予批准书面告知理由 申请 审查申请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申请单位补充完善 受理 联系电话: 057185027326 监督电话: 057185128942 28 (二十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否 是 是 组织考核 发证部门审查考核成绩及相关材料 批准上报总局制证 联系电话: 057185027326 监督电话: 057185128942 审查申请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申请人员补充完善 受理 申请 29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行政许可(一项) ( 二十八)认证咨询机构审批 (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处) 申 请 资 料 完 整 性审 核申 请告 之 咨 询 机 构 补 充完 善 申 请 资 料受 理批 准公 告报 认 监 委不 符 合符 合资 料 符 合 性审 查不 批 准 , 并 告 知申 请 机 构不 符 合符 合联系电话: 057185027719 监督电话: 057185128942 30 二、行政监管工作流程图(十四项)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九项) (一) 组织 产品质量 监督抽 查 (监督稽查处) 各单位按全省计划安排和工作要求 实施计划 各单位在每季度月末的 20 日前将检验结果汇总上报至省局监督稽查处 形成每季度省抽通报和工作质量通报并下发各单位 规划财务处审核后下拨监督抽查检验费用 各市、县局根据监督抽查结果依法进行后处理 形成经费拨付方案 下达编制计划文件和省级实施计划初稿 监督稽查处草拟下年度全省监督抽查计划编制草案 分管局领导签发, 下达全省监督抽查计划 审核、汇总上报检验结果数据 经商有关部门后上报局领导审查形成计划编制方案 监督稽查处根据局领导、有关部门要求和计划编制方案编制完成省级实施计划初稿 各市局、县局根据省级计划初稿及各地经费情况编制市级、县级实施计划 各市协调市、县级实施计划,对省级实施计划涉及企业名单进行审核后形成各市全省计划修订稿上报省局 省局汇 总各市全省计划修订稿,经协调、审核后形成全省计划送审稿报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批,根据审批意见形成全省计划正式稿行文 规划财务处会审 合格评管处会审 标准化处会审 食品监管处会审 联系电话: 057185128943 监督电话: 057185128942 31 (二) 督促和检查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的整改工作 (监督稽查处) 不合格单位查找原因 , 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不合格单位填写申请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署意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视情安排复查 承检单位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告知受检单位 检验结果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不合格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强制复查 会上宣讲质量法律法规,进行质量分析,发放申请表 举办不合格企业质量学习班或质量分析会 接收国家总局数据和通报,分析我省国抽情况,向各市局发布我省国抽通报和数据 接收国抽报告,转发各市局 联系电话: 057185128943 监督电话: 057185128942 32 (三)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实施强制检验 (监督稽查处、食品监督管理处) 食品监管处下达年度食品定期强制检验计划编制方案及要求 报局领导审定具体组织实施计划意见 下达计划申报文件 汇总整理并形成计划初稿 食品监管处形成计划 局办核稿,分管 局 领 导 签发,下达计划 各单位实施计划 征求各市局食品监管处意见 各单位在每季度末的25 日前将检验结果汇总报至食品监管处 审核、汇总上报检验结果 符合上报要求 不符合上报要求 形成季度通报并下发各单位 退回并在 3 日内按要求重报 各级食品质检机 构上报计划申请 监督稽查处、规划财务处会签 联系电话: 057185026867 监督电话: 057185128942 33 (四)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 (监督稽查处、食品监督管理处) 食品监管处下达年度食品及相关产品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方案及要求 监督稽查处 将 食品及相关产品监督检查计划 统一纳入年度产品监督检查计划,报局领导审定 下达计划申报文件 汇总整 理并形成计 划初稿 监督稽查处统一形成计划文件 局办核稿,分管 局 领 导 签发,下达计划 各单位实施计划 征求各市局食品监管处意见 各单位在每季度末的25 日前将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结果汇总报至食品监管处 审核、汇总上报检验结果 符合上报要求 不符合 上报要求 形成季度通报并下发各单位 退回并在 3 日内按要求重报 各级食品质检机构上报计划申请 食品监管处、规划财务处会签 联系电话: 057185026867 监督电话: 057185128942 34 ( 五)对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年度报告审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上 合格 必 要 不合格 时 联系电话: 057185022895 监督电话: 057185128942 (六)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年度报告审查 (食品监督管理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上 合格 必 要 不合格 时 联系电话: 057185026916 监督电话: 057185128942 获证企业提 交年度报告 主管部门审查 审查通过 实地核查 落实整改 产品检验 获证企业提 交年度报告 主管部门审查 审查通过 实地核查 落实整改 产品检验 35 (七)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标准化处) 企业申请备案 备案 受理 审查备案材料 不符合否 符合 联系电话: 057185025675 监督电话: 057185128942 36 企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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