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给水工程设计内容摘要:

水质要求分支供水。 一般来说,当这些企业自成格局且附近有水质水量均符合要求的水源时,可自建自备水源;当城市水资源并不丰富,而城市给水工程设施有能力时,宜统一供水。 当自备水源的水质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时,企业职工的生活饮用水应纳入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水的范围。 当企业位置虽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目前城区未扩展到那里且距水厂较远,近期不可能为该单位单独铺设给水管时,也可建自备水源,但宜在规划中明确对该企业今 后供水的安排。 五、水源选择 水源选择是给水工程规划的关键。 在进行总体规划时应对水资源作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现有资料的收集工作,以便尽可能使规划符合实际。 若没有水源可靠性的综合评价,将会造成给水工程的失误。 确保水源水量和水质符合要求是水源选择的首要条件。 因此必须有可靠的水资源勘察或分析研究报告作依据,为防止对后续的规划设计工作和城市发展产生误导作用,应进行必要的水资源补充勘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 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综合功能”。 因此,城市给水水源的选择应以区域或流域水资源规划及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为依据,达到统筹兼顾、综合利用的目的。 缺水地区,水质符合饮用水水源要求的水体往往是多个城市的供水水源。 而各城市由于城市的发展而导致的用水量增加又会产生相互间的矛盾。 因此,规划城市用水量的需求应与区域或流域水资源规划相吻合,应协调好与周围城市和地区的用水量平衡,各项用水应统一规划 、合理分配、综合利用。 城市给水水源在水质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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