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司的职工家属等。 第六章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 第十 七 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包括届期和每年召开会议次数、会议议题、议程、决议形成与修改事项。 第十 八 条:届期和每年召开次数。 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为三年一届。 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 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经单位领导、工会或 1/3 以上 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 九 条:会议议题。 职代会议题应围绕增加单位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单位经营管理、分配制度、职工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 第 二十 条:确定职代会中心议题的一般程序是: ; ,形成初步议题; 组 长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征求意见; ,并由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第 二十一 条:预备会议程序: ; 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 ;。 第 二十 二 条: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致开幕词,宣布大会议程; ;必要时可由各部门负责人补充 ; ; 、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作报告; 、决定和各项方案; ,大会结束。 第 二十 三 条: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的程序是: ; ; ,征求职工代表意见;。 第七章 提案审查处理制度 第二十 四 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是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和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第二十 五 条:征集 提 案的程序: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后,由工会或提案委员会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向职工代表发放提案表; ,向职工宣传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 ,填写提案表;。 第二十 六 条:处理提案的程序是: (组)进行提案初审,将有立案价值的上报工会和提案委员会 、是否属于单位职权范围、是否存在实施条件等方面审查,审查合格者即可立案; 、分类、统计、登记,然后送交领导 班子处理,提案解答处理归了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天。 ,工会或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要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第八章 专门小组工作制度 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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