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协议书(公司)内容摘要:

至 年 月 日止。 咨询服务费用按月收 取,收取标准为合同金额的 2%/月 , 共计人民币 元整 , 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 本服务费是以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为基础,不论甲方是否实际要求乙方提供具体的单项服务以及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工作量的大小,本服务费金额均不因此减少或免除。 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第 1 条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服务且乙方能够提供的,由双方另行协商是否加收服务费; 因。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