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施工专项安全方案内容摘要:

;不使用安全带 (在移动过程中不能有效使用安全带 )。 施工人员劳动防护服装穿着不整 (或不符合要求 )。 施工人员的防尘装备不到位 (防尘口罩的数量及质量不符合要求 )。 人员在脚手架上,上下搬运跳板,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无专用通道,随意在脚手管上攀登。 凿除混凝上块时,用力过猛导致人员失足坠落。 起重吊运 : 行车在吊运过程中,未发出警示铃;行车司机吊运重物从施工人员的上方经过;现场的起重作业人员在重物起吊时,未 能及时离开吊运区域;吊运大型的混凝上块不采用两级指挥,采取捆绑吊运时,未对钢丝绳进行保护。 在袜套安装过程中,吊运袜套及钢板的上下起重指挥不明、未采用与吊物重量相匹配的绳索,极易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动火作业 : 现场长时间的动火作业过程中,施工区域有易燃物,周边没有有效的防火监督。 凿除洞门的施工:人员在加工风镐头子的过程中,采用砖块砌制的火灶未能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留下了火灾事故的隐患。 施工用电 : 盾构进出洞阶段,外来施工单位现场使用设备不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现象普遍,现场的电源线乱拖乱拉。 现场照明采用碘钨灯 ,留下安全用电的事故隐患。 其他 : 人员随意靠近暴露的不稳定的洞门土体;上部凿除洞门的过程中,人员在下部形成交错作业。 作业人员捆绑起重索具、来回走动过程中,未能及时撤离吊运区域。 对策及监控措施 盾构进出洞作业汇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袜套安装和现场动火交叉作业、安全通道和外单位交叉作业、施工人员不规范行为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大量的事故隐患是盾构施工专项安全控制的重要环节。 确保为凿除洞门搭设的脚手架严格按照规范搭设; (确保脚手架的纵距、层高、跳板铺设、上下通道符合安全要求 ),人员在高处必须佩戴安全带,上 下走专用通道行走。 对动火区域严格现场监控,及时清运动火点周边的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通过力学计算及分析,合理配备吊运重物的钢丝绳索具;对混凝上块进行分割除。 对拔除超长钢板桩的过程中,做好保险措施,疏散周边施工人员,确保起吊安全。 上下起重指挥人员与行车司机进行密切配合: 严格进行现场监控指挥,做到重物下不得站人; 加强与外单位之间的联系交流,协调施工作业; 洞门凿除要连续施工,尽量缩短作业时间,以减少正面土体流失带来的安全隐患。 开凿、作业过程中,由专职安 全员进行全过程监督,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身安全;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为两级漏电保护配备的拖拉电箱,现场的各类电源线路做到分类理顺,严禁使用碘钨灯。 管片堆场 地面管片堆放是为隧道井下盾构推进所作的重要准备工序,其中包括管片卸车、管片吊装堆放、涂料制作等工序。 地面管片堆场施工主要涉及到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可能发生车辆伤人事故。 同时,重点防范的是管片在吊运过程中,对施工人员的伤害。 特别是人员在管片通道中,由于吊运不规范,起重人员和制作人 员站位不正确,极易发生挤压伤害事故。 管片堆放存在的不 安全条件 管片堆放的地平不平整,导致管片堆放不稳,留下事故隐患。 进出工地的车辆无专人管理,造成运送管片车辆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伤害。 吊运管片未能采用专用吊具,采用兜吊的方式吊运,绳索与管片刃角受力点没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导致钢丝绳断丝,降低安全系数,钢丝绳无检测制度,增大了事故的隐患。 吊钩保险无或损坏,起重钢索夹角大,造成吊物脱钩,管片坠落。 管片堆放未能严格执行纵向大于 90cm、横向大于 100cm 的标准,在通道内堆放杂物,使安全通道受阻。 管片堆放高度超过标准规定,造成行车司机操作 时视线受阻和管片倾侧,留下起重作业的事故隐患。 进场管片过多,造成堆放间距和堆放高度都违反标准。 管片 间 的通道内堆放杂物过多,影响安全通行。 行车轨道无隔离栏杆,导致施工人员随意在行车轨道两侧通行。 行车轨道隔离栏杆上未挂设“禁止跨越”的警示标牌。 1管片堆放场地无排水措施,影响管片堆放场地的施工环境。 违章作业及不安全行为 外来管片运输车辆野蛮驾驶,不听从工地车辆指挥人员的指挥。 管片装卸工不佩戴安全帽,在不具备指挥资质的情况,盲目的指挥行车司机,同时不能做到安全站位。 在管片堆放过程中,由于行车司机和起重指挥工未能做到密切配合 (尤其是采取斜吊的形式 ),导致留下起重伤害隐患。 或吊运无指挥,自行吊运。 行车司机在吊运管片时,不启动警铃设备,使处于吊运下风的施工人员及时撤离。 施工作业人员否站立在起重吊运区域的死角,施工作业人员 (涂料工、烘制管片人员 )冒险从吊运的管片下部通行。 对策及监控措施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必须对管片场地进行平整,确保地基平整,地耐力符合承载要求。 (可采用混凝土浇捣,也可采取铺设碎石料的方法 ) 对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片运输车辆,必须设专人 进行指挥,在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慢行”的警示标志。 防止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 行车轨道的内外两侧制作全封闭的隔离栏杆,防止人机交错受到伤害。 对行车司机和起重指挥工进行严格安全交底,对管片运输车 辆的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卸车的安全施工。 吊运管片必须制作专用吊具,确保钢丝绳不受到损伤。 严格按照管片堆放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管片堆场横向、纵向的安全通道距离 严格控制管片堆放高度,确保行车司机的视线。 确保管片堆放的整体稳定性。 严格要求行车司机在吊运管片的过程中,避开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吊运管片从施工人员的上方经过。 在场地内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确保无积水现象。 垂直运输 行车垂直运输主要包括:运用行车将盾构推进所需的施工材料吊运至井下、将井下的出土箱等重物吊运至地面。 垂直运输是盾构施工的重要工序。 行车垂直运输是隧道盾构施工“二线一点”中的重要部分,行车设备及吊运索具的损坏和不规范使用都会引起重大伤亡事故。 同时,该部位是施工中运作最为频繁的区域,是人机交错高风险事故发生的重点部位。 以 1000 米的地铁区间来计算,共需 吊运管片 6000 块,土箱 12020 次,和其他施工材料总计达到 10万次以上。 行车垂直运输的不安全状态: 行车还未取得安全使用证 (经检测,还未得到检测报告 ),擅自使用。 行车的轨道基础不够坚实,造成行车的整体稳定性不强。 影响正常运行。 行车轨道的压板螺栓松动,造成行车轨道移位,影响安全运行。 对行车的日常检查缺乏规范的制度。 发生变速箱齿轮碎裂,而造成起重中的重物突然坠落: 曲轴连杆磨损底座碎裂、造成物件失控; 起重的制动装置未能正常抱刹,造成物体坠落; 行车的警铃、警示设备发生故障 ,导致运行过程中警示设备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小车超常运行,造成刹车失控,物体坠落; 起重运行系统滑轮片,平衡轮不能正常运行造成滑轮倾斜,钢丝绳滑槽断裂 ; 运行中的滑轮处碎裂,未能及修复,造成钢丝绳割裂,起重中的吊物坠落 ; 1起重中的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标准未能及时更换; 1钢丝绳使用过程中的损坏和超过负载使用: 1吊运物件的捆绑不牢固,采用单根钢丝绳吊运重物。 1 15 吨以上的行车,大钩和小钩之间的安全位置未能确定,导致大小吊钩接触,留下起重作业的隐患。 1吊运土箱的扁担梁吊 攀无专用拉手,造成起重挂钩人员手部受到伤害。 1行车的电缆线在运行过程中和金属结构频繁接触,导致外皮破损,发生漏电现象。 违章作业及不安全行为 : 无证的行车司机和起重挂钩指挥工上岗作业。 行车司机在上岗前未能履行正常的检查手续:包括对行车的起重运行部分、制动限位部分、警铃警示部分。 行车司机在操作过程中违章超重吊运。 行车司机在起步和运行过程中,不鸣警示铃;吊运索具检测 管理制度不严。 起重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捆绑吊物不规范: (吊物采用麻绳作为索具、吊运轨道等物件采用单根钢丝绳吊运 )违反“十不吊”规定。 人员在吊运过程中进入重物的下方; (或不知上部有吊物从下部穿行 ),是最为严重的事故隐患。 行车司机在吊物过程中,同时启用大车、小车、吊钩; 行车司机将吊物停留施工人员必经的上方,也是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 ; 起重挂钩指挥工,在指挥过程中,不吹口哨,不打手势信号 ; 起重挂钩工在吊物起吊后,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导致行车司机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盲目吊运。 (如土箱吊攀在两面未能全部挂牢的情况下起吊,会造成起重的后果 ) 对策及监控措施: 行车必须具备安全使用证,行车司机及起 重挂钩指挥工必须持有 深圳 市安全生产监察 机构 的有效证上岗。 行车的各项安全装置 (包括变速箱、制动装置、滑轮片、电动葫芦等 )完好齐全,定期进行检修;安全装置齐全检查内容为:升降和运行限位、缓冲器、夹轨钳、接地装置,安全信号和安全警告装置、行车防人员伤害保护装置。 严格执行日常的行车检测、保养制度。 行车运输系统的良好 (行车基础、行车轨道压板螺栓 ),每班进行检查; 行车的电缆线加强保护,在盘线处设置防磨橡皮,保护电缆线的绝缘层 ; 起重索具 (包括钢丝绳、卸克等 )配备安全合理。 定期检查更换;检查内容为:起重吊运采用的钢丝绳、卸克、和吊环。 钢丝绳是否断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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