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滨海新区农房集聚东山下埠地块一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招内容摘要:

已完成的工程项目一览表及获奖情况(附件八) 近五年( — )内总监已完成的工程项目一览表及获奖情况(附件九) 12 承诺书(附件十) 信誉标涉及的所有证书、资料原件开标时由投标人携带备查,在开标评标需要时即能提供,如不能提供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复印件须清晰、齐全,因复印件内容辨别问题或不全导致的评标结果差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总监答辩包括如下内容: 就本工程有关事项现场对项目总监进行提问。 四、投标书的提交 (一)投标书的份数和签署 信誉标、商务标均一式八份, 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技术标一式八份,不分正副本,按暗标制作要求提供 投标人应将信誉标和商务标封面上加注“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投标书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水打印,信誉标和商务标的内容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全套投标书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鉴。 但技术标必须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否则作 废标处理。 (二)投标书的标志和密封 投标书密封要求: 投标单位应将信誉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别密封,并贴上封条,在其标函封袋和封条上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分别标明“信誉标”、“技术标”、“ 商务标”字样; 、标函封袋建议使用由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制的标函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书的标志: 在信誉标、商务标标书封面及相应地方上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信誉标、商务标相应盖章内容处的单位 公章不得以各类专用章、分公司章、办事处等其他形式的非法人印章代替。 否则,投标文 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投标人须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时间将投标文件送到指定的地点。 招标单位届时派专人接收投标文件。 ( 四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将 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五 )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 不予退还 :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 合同协议书的; 存在串标、 围标、抬标、陪标 、挂靠等行为的; 13 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 六 )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委委员会评审后应当否决其投标 : (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 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七)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 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刷卡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 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未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投标报价 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或缺项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字迹模糊不清,影响评标的; 技术标违反暗标 编制规定的 ; 国家、省、市另有规定属无效标范围的; 1本标文中另有规定属于废标(或无效标)的。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评标 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的主要内容。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随带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十二,复印件无效)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十一,复印件无效),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和开标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如不按要求参加开标会,则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评标结果提出异议。 本工程项目总监必须持注册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参加投 标会, 并答辩。 开标程序: ( 1) 开标前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2) 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 对技术标随机编号,开信誉标。 ( 3)技术标得分、信誉标得分和总监答辩得分确定后再开商务标,并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 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本招标项目信誉标所需的各种证书、资料原件(如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业绩获奖证明、其他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等)由投标人携 14 带备查,如开标评标需要能即时提供,否则视为自动 放弃投标资格。 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书的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凡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内容的投标书,将认定 废标。 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投标书中不符合要求的内容,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或符合要求的投标。 评审委员会在审阅投标书的过程中,对需进一步澄清、明确的技术、资信、管理等问题,将有可能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 和总监理工程师 应按招 标人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评委委员会的询标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作出澄清和答复,但不得借以修改投标 书中的实质性内容;其询标记录双方签字,作为投标书的补充,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 评标采用百分制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在详细审标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的资信业绩、能力、监理方案和手段及检测仪器设备的投入、监理费用等进行评价,具体详见本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方法(附件一)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结束后,提交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推荐总分最高、次高者和第三高者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若出现总分一致,则取总监答辩得分和总监工程经历 及业绩得分合计分数高者为名次优先者;若总监答辩得分和总监工程经历及业绩得分合计分数 还是相同,则由业主从以上总分一致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 (二)定标 业主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在公示无异议后, 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投标情况报告经市招标办备案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此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对业主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六、授予合同 投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七 天内,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 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承包合同,并同时交纳 合同价 10%的履约 保证金。 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后 借故拖延,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的。 招标人将依据国家和省、市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即可直接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另行选择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如招标人违约拒签合同的。 应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以与保证金的相等数额支付给中标人招标违约金,但执行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不在此列。 若中标后无法按业主要求时间在规划建设局办理 质监委托备案手续的 ,业主有权单方面取消合 15 同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 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及现场项目部及监理部进行管理,如实填写《诚信评价反馈表》,向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报备。 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且处罚日期(以法院决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 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被行政主管部门定为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在公示期内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 16 诚信评价反馈表 建设单位: (盖章) 评价日期: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中标价格 中标人 合同签订日期 以下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请在相应□内打√) ⑴ 有无转包、非法分包情况 有□ 无□ ⑵ 建造师 ( 总监 理工程师) 和项目班子到位情况 到位□ 不到位□ ⑶ 主要机械设备到位情况 到位□ 不到位□ ⑷ 质量、 工期 进度等方面执行情况 好□ 不好□ ⑸ 其他不诚信行为情况 有□ 无□ ※ 对中标人诚信总体评价 ※ 建议和措施(可附页说明) 备注 以上诚信总体评价分五档: A、优( 90100) B、良( 8090) C、好( 7080) D、一般( 6070) E、差( 60 以下)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 地址: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 057765879503 65879519 联系传真: 057765879513 备注: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主要对中标人在项目履约过程中的诚信情况及项目竣工后项目总体履约(满意度)进行评价。 17 第三节 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建设监理 合同格式 委托人 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 投 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监理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监理投标函; ④本合同专用条件; ⑤本合同标准条件; ⑥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⑦ 本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纪要。 四、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 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完成。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18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 3)“监 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