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黑龙江宏通热力第二热源厂二工程内容摘要: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 NH3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厂界标准二级(新扩改建)。 表 51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 因子 标准限值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20) 颗粒物 30mg/m3 SO2 100mg/m3 NOX 100mg/m3 烟气黑度 1 汞及其化合物 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 颗粒物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围外浓度最高点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厂界标准二级(新扩改建) NH3 废水验收标准 废水验收监测评价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表 4 三 级标准具体标准见表 52。 20 表 52 废水验收监测评价标准限值 污染物 标准值 依据标准 COD 500 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 的三 级标准 SS 400 mg/L BOD5 300 mg/L NH3N —— 动植物油 100 mg/L 噪声验收标准 厂界噪声 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 2020) 1 类 标准 , 具体标准见表 53。 表 53 噪声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限值 污染物 标准值 依据标准 噪 声 55dB(A)(昼 ) 45dB(A)(夜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20) 1 类 标准 总量控制 总量控制标准 将给定区域内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符合控制在一定数量之内,使环境质量可以达到区域环境功能区规定的环境目标。 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的确定,在考虑污染物种类、污染源影响范围、区域环境质量、环境功能 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因素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条件和控制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的行进行。 根据国家“十二五”期间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考虑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考虑本工程排污特征,确定本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如下: 废气:烟尘、 SO NOX 21 废水: COD、氨氮。 本工程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经过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本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见 表 54。 表 54 污染物排放总量 污染物 单位 总量 废气 SO2 t/a NOX t/a 烟尘 t/a 废水 COD t/a 氨氮 t/a 本工程新建 2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 2 台 6MW 发电机组, 主要 污染物 排放 情况见表 55。 表 55 主要 污染物 排放 情况表 污染物 单位 总量 大气污染物 SO2 供热 t/a 合计 发电 t/a NOX 供热 t/a 合计 发电 t/a 烟尘 t/a 水污染物 废水排放量 t/a 216 COD t/a 氨氮 t/a 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 本工程 2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替代黑龙江财经学院 2 台 10t/h锅炉,供热面积 190000m2,替代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3 台 4t/h锅炉,供热面积 114600m2。 本工程燃煤量 ,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 %;采用氧化镁法脱硫,脱硫效率为 80%;采用低氮燃烧 +SNCR 脱硝工艺,脱硝效率 50%。 大气污染物总量变化情况见表 56。 22 表 56 大气污染物总量变化情况表 项 目 燃煤量 (t/a) SO2(t/a) 烟尘 (t/a) NOx(t/a) 本工程( 2 75t/h) (供热、发电) (供热、发电) 拟替代散烧小锅炉 12184 变化情况 +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的建设。 SO烟尘排放量有削减。 NOX 排放量有所增加。 根据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二期工程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意见》,本项目发电部分新增二氧化硫总量指标( 吨 /年)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供热部分新增二氧化硫总量指标( 吨 /年)通过区域内替代的 5 台取暖锅炉平衡解决,可替代二氧化硫总量指标剩余部分( 吨 /年)由政府无偿收回。 新增氮氧化物总量指标优先通过区域内替代的 5 台取暖锅炉平衡解决,差额部分( 吨 /年)从哈尔滨热电厂 6 号机组关停项目削减的总量中调剂解决。 23 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督 在验收监测期间,通知建设单位调整生产负荷,监视各工序实际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 75%以上时进行现场采样和测试 , 以保证废气、噪声、 废水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废水验收监测内容 废水验收监测点位设 在总排污口 ,连续监测 2 天,每天监测 4 次。 废水验收监测内容见表 61。 表 61 废水验收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污水排放口 COD、 SS、 BOD NH3N、 动植物油 连续监测 2 天,每天监测 4 次 废气验收监测内容 锅炉 监测项目为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烟气黑度 , 连续监测 2 天, 每天 3 次 /天。 其中汞只在 脱硫塔 后监测。 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及氨 ,连续监测 2 天, 4 次 /天,在上风向设 1 个参照点,在下风向设 3 个监控 点。 废 气 验收监测内容 见表 62。 表 62 废 气 验收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除尘器前后 烟尘 ◎ ◎ ◎ ◎ ◎ ◎ 6 连续监测 2 天,每天 3次 /天 二氧化硫 ◎ ◎ ◎ ◎ 6 氮氧化物 ◎ ◎ ◎ ◎ 6 烟气黑度 ◎ 7 汞及其化合物 ◎ ◎ 6 无组织排放 总悬浮颗粒物、氨 厂界上风向设 1 个参照点,在下风向设3 个监控点 连续监测 2 天, 4 次 /天 24 锅炉废气排放监测点布设原则见图 61 图 61 锅炉废气 排放监测点布设示意图 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氨 排放监测点布设原则见图 62 图 62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布设 示意图 噪声验收监测内容 厂区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内容 在该项目厂界共布设 8 个监测点,监测频次为连续监测 2 天, ,每天昼间 2 次、夜间 1 次。 噪声验收监测内容见表 63。 噪声 监测点布设原则见图 63。 ◎ 1 炉内脱硝 脱硫 除尘器 ◎ 2 ◎ 3 ◎ 4 ◎ 6 ◎ 5 ◎ 7 25 表 63 噪声 验收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厂界 噪声 每天昼间 2 次、 夜间 1 次 图 63 噪声 监测 点位示意图 26 验收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监测 项目、 分析方法、监测仪器及其 方法来源 分别见表 71和 72。 表 71 监测分析方法及方法来源 类别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标准号 或来源 废水 监测 COD 重铬酸钾法 GB/T 119141989 SS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BOD5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20 NH3N 纳氏试剂比色法 HJ5352020 动植物油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372020 pH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总磷 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石油类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37202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废气监测 烟尘 重量法 HJ/T 3972020 二氧化硫 定电位电解法 HJ/T572020 氮氧化物 定电位电解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烟气黑度 测烟望远镜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汞及其化合物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版) 总悬浮颗粒物 重量法 GB/T154321995 氨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20 噪声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测量方法 GB123482020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 1)及时了解工况情况,确保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27 (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确保各监测点位布设具有科学性和可比性。 ( 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 )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 4)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 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保证其采样流量。 ( 5)保证验收监测分析结果准确、可靠。 测量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 授权签字人 审定。 表 72 监测分析方法仪器及 生产厂家 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分析仪器型号 设备编号 废水 监测 COD 可见分光光度计 V1000 20200654 SS BSA124S 电子天平 12097 BOD5 滴定管 ml — NH3N 可见分光光度计 V1000 20200654 pH 离子活度计 PXSJ216 20202277 总磷 可见分光光度计 V1000 20200654 石油类 红外测油仪 JLBG150 120815008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可见分光光度计 V1000 20200654 动植物油 红外测油仪 JLBG150 1208150088 废气监测 烟尘 电子分析天平 Mettler AE240 20205104 电热鼓风干燥箱 20200001 GH60E 烟(尘)气采样器 20202288 二氧化硫 自动烟尘烟气采样器 GH60E 20202288 氮氧化物 自动烟尘烟气采样器 GH60E 20202288 28 烟气黑度 黑度计 20202279 汞及其化合物 原子荧光光谱仪 AF610A 20203572 总悬浮颗粒物 电子分析天平 Mettler AE240 20205104 电热鼓风干燥箱 20200001 智能采样器 20202294 氨 大气采样器 1309072 KB6E 20200654 噪声 噪声 多功能噪声分析仪 HS6298 202041176 声校准器 20200203 29 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督结果 验收监测时间 验收监测时间: 2020 年 11 月 14~ 15 日。 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 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锅炉运行 负荷在 75%以上 ,满足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 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 督结果见表 81。 表 8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督结果 时间 3炉设计 能力 75t/h 75t/h 3炉实际能力 60~ 70t/h 60~ 70t/h 生产负荷( %) 80~ % 80~ % 4炉设计 能力 75t/h 75t/h 4炉实际能力 60~ 70t/h 58~ 70t/h 生产负荷( %) 80~ % ~ % 废气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锅炉 监测 结果及评价 锅炉 废 气 处理设施监测结果 见表 82,折算后结果统计 见表 83,烟气黑度结果见 表 84。 验收监测期间, 锅炉排放的烟气经除尘器及 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处理后 , 3炉烟尘 最大排放浓度为 , 二氧化硫 最大排放浓度为 66mg/m3, 氮氧化物 最大排放浓度为 , 54mg/m3,汞及其化合物低于检出限 ; 4炉烟尘 最大排放浓度为 , 二氧化硫 最大排放浓度为 88mg/m3, 氮氧化物 最大排放浓度为 62mg/m3,及其化合物低于检出限 ; 锅炉烟囱出口处烟气黑度 1级; 30 以上 均符合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20)中表 1燃煤锅炉 标准。 表 82 废气检测结果 监测结果(单 位: mg/m3, 汞及其化合物 单位: μg/m3) 检测点位 检测时间 废气排放量( Nm 3/h) 含氧量(%) 汞及其化合物 SO2 烟尘 NOx 实测浓度 折算浓度 实测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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