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内容摘要:

泵热 水系统)等。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 雨水、海水等。 9 再生水 recycling water 污、废水经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后作回用的水。 当二级处理 出水满足特定回用要求,并已回用时,二级处理出水也可称为再 生水。 景观用水 scenic environment use 指满足景观需要的环境用水,即用于营造城市景观水体和各 种水景构筑物的水的总称。 湿地 wetland 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 、水 域地带,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咸水,包括低潮时水深不 超过 6m 的海水水域。 人工湿地水处理系统 constructed wetland for water treatment 人为地在有一定长宽比和地面坡度的洼地里将石、砂、土壤、 煤渣等一种或几种介质按一定比例构成基质作为填床料,并有选 择性地植入植物的生态水处理系统。 杂排水 gray water 民用建筑中除粪便污水外的各种排水,如冷却排水、泳池排 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 衣排水、厨房排水等。 优质杂排水 high grade gray water 杂排水中污染程度较低的排水,如冷却排水、泳池排水、沐 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 10 3 基本规定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 济特性,采用有利于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场地、建筑形 式、技术、设备和材料。 民用建筑绿色设 计应体现共享、平衡、集成的理念。 规划、 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等各专业在建筑设 计各阶段均应紧密配合。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 在地域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人文等特点进行。 民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应进行绿色设计策划,并应提供策 划专篇。 民用建筑初步设计应有绿色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阶段应 填写《浙江省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表》。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宜在设计理念、方法、技术应用等方面 进行创 新。 11 4 绿色设计策划 一般规定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策划应明确建筑的项目定位、建设目标 及对应的技术策略与效益分析。 绿色设计策划内容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策划宜包括以下内容: 1 前期调研; 2 项目定位与目标分析; 3 绿色设计技术方案与实施策略分析; 4 绿色技术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前期调研应包括场地调研、市场调研和社会调研。 项目定位与目标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明确项目自身特点和要求; 2 确定达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 或其他绿色 建筑相关标准的相应等级或要求; 3 确定适宜的实施目标,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 境保护等目标。 绿色设计技术方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优先采用被动措施; 2 选用适宜、集成技术; 3 采用高性能建筑材料、产品和设备; 4 当实际条件不符合绿色设计目标时,可采取 调整、平衡和 补充措施。 绿色技术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宜包括技术可行性分 析、经济效益分析、环境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和风险评估等。 12 5 规划设计 一般规定 规划设计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 场地资源利用不应超出环境承载力。 应通过控制场地开发 强度,并采用适宜的场地资源利用技术,满足场地和建筑可持续 运营的要求。 应提高场地空间的利用效率。 居住用地人均控制指标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 的规定。 场地内规划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时,应与周边区域共享、互 补。 应协调场地规划和室外环境的关系,优化建筑规划或进行 场地环境生态补偿。 项目选址和场地要求 项目建设严禁破坏生态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具有保护 价值的建筑。 项目选址应优先选择已开发用地或再生用地。 当需要进行 场地再生利用时, 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对原有的工业用地、垃圾填埋场等可能存在健康安全隐患 的场地,应进行土壤化学污染检测与再利用评估; 2 对原有的盐碱场地应进行盐碱度检测与改良评估; 3 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地区环境影响评估和全寿命周期成本评 价,选择场地改造或土壤改良的措施; 4 改造或改良后的场地应满足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项目选址宜选择具备良好市政基础设施的场地,并应根据 市政条件进行场地建设容量的复核。 项目选址应安全可靠,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避开可 能产生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场址; 13 2 应避开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坍、地陷、地裂、泥石流 及地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等不利于建筑抗震的地段; 3 应避开容易产生风切变的场地; 4 当项目选址不能避开上述安全隐患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场 地对可能产生的自然灾害或次生灾害有充分的抵御能力。 场地环境质量不应影响人体的安全健康,并满足下列要求: 1 场地大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且场地周 边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2 场地周边 电磁辐射水平应符合现行国家电磁辐射防护相关 标准的要求; 3 避免在噪声大于 75dB 的区域进行规划建设,同时居住建筑 宜远离机场、铁路线、具有交通枢纽性质的车站和港口等; 4 宜进行场地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 场地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应对场地内外可资利用的自然资源进行调查与利用评估, 并满足下列要求: 1 宜保持和利用原有地形、地貌。 当需要进行地形改造时, 应采取合理的改良措施,保护和提高土地的生态价值; 2 应保护和利用地表水体,禁止破坏场地 与周边原有水系的 关系。 应采取措施,保持地表水的水量和水质; 3 应调查场地内表层土壤质量。 当表层土被开挖或可能遭破 坏时,应采取妥善回收、保存和利用无污染的表层土的措施。 应对可资利用的可再生能源进行勘查与利用评估,并应满 足下列要求: 1 利用地下水资源时,应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并应对 地下水系和形态进行评估; 2 利用地热能时,应对地下土壤分层、温度分布和渗透能力 进行调查,评估地热能开采对地下空间、地下生态环境的影响; 3 利用太阳能时,应对场地内太阳能 利用条件进行调查,评 14 估太阳能利用对场地内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4 利用风能时,应对场地及周边风力资源进行调查,评估风 能利用对场地内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应对场地内的生物资源情况进行调查,应保护场地及周边 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调查场地内的植物资源,宜保留和利用场地原有植被, 应对古树名木采取保护措施; 2 应调查场地及周边地区的动 物资源分布和动物活动规律, 应规划有利于动物跨越迁徙的生态走廊; 3 应保护原有湿地。 可根据场地特征和生态要求规划新的湿 地; 4 应采取措施恢复或补偿场地及周边地区原有的生物生存条 件。 应进行场地雨洪控制利用的评估和规划,减少场地雨水径 流量,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应采取措施加强雨水渗透对地下水的补给,保持地下水自 然涵养能力。 场地内室外铺装地面宜采用透水铺设,透水铺设地 面面积占室外场地面积的比率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45%,公共建筑 不宜小于 35%; 2 应因地制宜地采取雨水收集与利用措施; 3 应进行雨洪保护规划,保持和利用河道、景观水系的容纳 能力; 4 应进行水土保持规划,采取避免水土流失的措施。 应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进行合理规划。 1 新建建筑地下空间宜与相邻建筑地下空间相连通或整体开 发利用; 2 地下空间应与地面交通系统有效连接; 3 地下空间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宜与地面景观 充分结合; 4 地下空间进风口设置应避开污染源,排风口设置应减少对 15 人员活动的影响; 5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应采取保护地下水体补充路径的措 施。 宜对场地内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利用,不宜大规模整体拆建, 如需拆建,应对拆除后的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 应合理规划场地内垃圾收集及回收利用的场所或设施,采 取垃圾分类收集的方式。 住区内的垃圾站与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 下风向,且应便于垃圾运输。 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场地内建筑物的布局、形式、 高度、体量、色调等应与场 地周围环境和城市空间肌理相协调,并避免对周边物理环境造成 不良影响。 场地光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合理地进行场地和道路照明设计,室外照明不应对住宅 外窗产生直射光线,场地和道路照明不得有直射光射入空中,地 面反射光的眩光限值宜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2 建筑外表面的设计与选材应能有效避免光污染。 场地风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建筑规划布局应营造良好的风环境,保证舒适的室外活动 空间和室内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气流 对区域微环境和建筑 本身的不利影响; 2 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场地风环境的模拟预测,优化建筑规 划布局。 场地声环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的要求。 应对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对项目实施 后的环境噪声进行预测。 1 场地内不得设置未经有效处理的强噪声源,对固定噪声源 应采用适当的隔声和降噪措施; 2 当建筑相邻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且临道路一侧退后用地红 16 线距离小于 15m 时,或当建筑相邻城市干道,临道路一侧退后用 地红线距离小于 12m 时,宜进行噪声专项分析; 3 对交通干道的噪声采取声屏障或降噪路面等措施; 4 对声环境要求高的建筑,宜设置于主要噪声源主导风向的 上风侧,并应进行噪声专项分析; 5 宜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布置在场地内临近交通干道的 位置,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 场地热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宜采用浅色、反射率 ~ 的地面材料; 2 宜采用立体绿化; 3 宜种植高大落叶乔木为停车场、人行道和广场等提供遮阳; 4 除低层、多层住宅外,居住建筑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 10%; 5 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场地热环境的模拟预测,分析夏季典 型日的热岛强度和室外热舒适性,优化规划设计方案。 场地交通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应充分利用场地周边现有交通网络,并考虑项目建成后对 现有区域交通网络的影响; 2 场地规划宜设置不少于 2 个与外界交通联系方便,便于人 员出行的出入口,场地出入 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宜 超过 500m; 3 场地内道路系统应便捷顺畅,并满足消防、救护及减灾救 灾的要求,宜采用人车分流体系; 4 场地内应设计完善的步行道系统,并综合考虑遮荫、休憩、 排水、防滑、无障碍等要求; 5 用地面积 50 万㎡以上的建设项目,宜设内部公共交通系 统,并优先选择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6 公共建筑的主要出入口位置,应结合场地环境和人流活动 需求设置,各出入口位置及通道均应进行明显的指示性设计; 7 场地内可采用地面停车、地下车库、立体 停车楼等多种形 式配置停车设施。 在不影响内部使用的情况下,停车设施宜对外 17 开放。 停车设施的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应按现行浙江省工程建设 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DB33/1021 或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场地绿化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场地内可绿化用地宜全部采用绿色植物覆盖,住区绿地率 不应低于 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 ㎡; 2 宜采用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方式,多层公共建 筑及高层公共建筑裙房的屋面绿化面积占上人屋面面积的比例不 应小于 30%; 3 绿化设计应符合场地使用功能、绿化安全间距、绿化效果 及绿化维护的要求; 4 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应浙江省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 不应选择对人体健康不利的植物。 乡土植物和常用植物的选用比 率宜符合表 的要求,植物选择宜参照附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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