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岗镇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19 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武岗镇党委、 武岗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如下。 一、 镇党委书记职责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一)抓好镇党委班子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定期分析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计划,并领导组织实施。 (三)抓好镇党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各党委委员廉洁从政。 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 (四)严格教育、管理和督促检查各村党政正职廉洁从 12 政,发现廉政方面有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责成镇 有关部门认真查处。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持抓好选拔任用镇管领导干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认真履行职责。 (七) 负责组织对 下一 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责 认真履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对全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镇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对党委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一)抓好镇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应承的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的落实,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县反腐倡廉工作。 (二)抓好镇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 发现有廉政方面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报告县委、县纪委、县监察局和镇党委,并协助做好有关调查处理工作。 (三)严格教育、管理镇政府 办公室、镇直属机构等行政主要负责人,监督其廉洁从政,发现违法违纪问题,认真组织调查处理。 (四)对分管镇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其他成员 13 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五)每年参加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 题会议,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工作不少于 2 次。 三、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责 (一)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 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 (四)对镇纪委、镇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责 (一)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 对分管的镇直部门、单位 、村 领导班子正职和其它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三)每年参加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不少于 2 次。 本岗位职责由镇纪委负责解释。 2020 年 4 月 18 日 14 武发 [2020] 号 武岗镇 2020 年关于加强干部效能建设的几项规定 为了加强干部队伍的效能建设,做到有章可循、自我约束、相互监督。 经研究决定,现就 2020 年各项制度作如下规定,望全体镇村干部遵照执行: (一) 镇干部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书记或镇长请假,批准的假条交 办公室。 每月请假超过 5天扣发当月考勤奖。 每年事假不超过 22 天,病假不超过 3 个月且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二) 节假日正常休息,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开会未到算旷工,散会前到算迟到,迟到 3 次算 1 次旷工。 无故旷工 2 次扣当月考勤奖,如加班扣当月加班奖,每月旷工 3次以上扣发当月考勤奖、加班奖、下队补助、值班费和手机费。 凡遇镇开大会时,村两委成员无故不参加会议,每缺席一次扣发工资 50 元。 会议点名记录每月公布 1 次,结果报书记、镇长、纪委、财政所各 1份,会计负责将被处罚者的罚金从工资中扣除,每月工资发放表须由书记、镇长、 纪委书记签字后方可发放。 (三) 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晚上值班分组轮流执行。 15 值班由组长负责,晚上必须有人值班,发现晚上不值班的每次扣发全组人员当月值班补助,两次不值班 的 扣发当月考勤奖、加班奖、下队补助、值班费和手机费,造成后果的停薪停职,并追究组长责任。 凡晚上值班找人代替者,须经值班组长同意后方可。 (四) 镇里来人须招待就餐的,必须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开出就餐单到食堂就餐,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为减少开支,各村不得出现招待费。 (五) 每季度由 镇 纪委、 镇党政 办公室组织对干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 (六)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20 年 4 月 10 日 16 武发 [2020]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武岗镇公务接待管理的暂行规定 各支部、村 (居) 委员会 , 镇直各单位: 为 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落实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招待费管理的规定,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本镇 实际 ,现就规范公务接待作出如下规定: 一、研究确定我镇公务接待工作由王建翠同志负责,专门抓此项工作。 二、村级实行零招待制度,镇里实行定点招待。 所有公务来人接待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一律在镇食堂安排。 凡在外面饭店就餐的一律不准报销。 三、接待范围:上级有关部门、外市(县)和兄弟单位来我镇检查指导联系工作的人员,来我处投资人员以及来镇汇报工作的村、机关负责同志。 镇干部下村工作,不得在村就餐。 四、接待标准:上级有关部门、外市(县)等单。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