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一岗双责制度内容摘要:

,是机关首长,向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检察院负责,对全院工作负领导责任; ⒉主管常务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并根据所管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监督检查,指挥协调各项工作,对院整体工作负责,对检察长负责; ⒊其他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做好分管范围内检察业务工作,按照法律程序及办案制度对业务工作负责,对检察长负责; ⒋科室长正确履行职权,搞好本科室具体工作,落实院党组、院务会各项布署,依法办案,对 全院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主管检察长负责。 职务责任: 各级领导要对分工主管科室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和建设承担领导责任。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