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 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20 (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 委托人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 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21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 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 担责任。 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2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 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 42 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 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 42 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 30 日内仍未收23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 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 14 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 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 21 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 35 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 同专用24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 24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 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 损失和损害的25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 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并免费提供 ________名服务人员。 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 *报酬比率(扣除税 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26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 =附加工作日数 *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 __________支付报酬,按 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 =工程费用节省额 *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 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27 第三章 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规范、规程 第四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 2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书 :(招标单位名称)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建设监理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做出监理费报价为该工程造价的 %。 总额 万元(大写)。 (二)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监理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制定的监理大纲、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付。 (三)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9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议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的 工程的监理投标,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让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某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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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鉴定报告。 混泥土及砂浆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配合比试验,合格的方可用于本工程。 本工程施工中按国家标准 CJJ190、 CJJ390、 CJJ449 CJJ49 GBJ9787 作为对道路、排水、粉煤灰三渣垫层及混泥土路面的验收依据。 请施工单位准备 有关的工序及分项工程验收表格。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 — 城市建设部分〉〉中涉及道路及排水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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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管线的维护管理 26 第二节 特殊路基处理工程 26 一、工程特点、难点分析 26 二、监理控制重点阐述 28 ㈠、抛石挤淤与换填沙性土 28 28 28 29 验收监控重点 29 ㈡、水泥搅拌桩 29 30 30 31 31 三、工程重点与工程难点解决方案 31 ㈠、换填沙性土 31 31 32 34 ㈡、水泥搅拌桩 34 34 35 38 ㈢、抛石挤淤 38 38 39 40 第三节
焊接采用结 422 焊条,分层焊接,δ≥ 7mm分三层焊接,δ< 7mm 分两层焊接。 主要要求如下: 一 层 ( 根层 ) 焊接必须均匀焊透,不许烧穿,三层 ( 遮盖层 ) 不许咬边。 一层采用φ 焊条 ,电流为 110120A;二层填充层采用φ 焊条,电流为 120130A。 每层焊缝厚度为焊条直径的 倍,不许在焊件的非焊接表面引弧。 钢管焊接时应按管中心线分半焊接
、垂直楼梯应保持清洁 ,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和监督 . 办公室、食堂、宿舍应清洁干净、整齐 ,内外墙要粉刷涂白 ,反映我公司的精神面貌 .食堂内墙裙应铺瓷砖 ,设生食和熟食间 ,安装纱们纱窗 ,并配备电冰箱 .食堂人员应持健康证 . 厕所、浴室应做到清洁 ,经常排污 消毒 ,工地严禁随地大小便 . 进入工地施工人员全部接受工前教育 ,每个宿舍内均张贴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条款 ,并签订文明施工
........................................................................................................................................6 六、附工程图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