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内容摘要:

存的物品,应当在 7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写出案件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审 查 局 法制科 对调查结果及承办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查。 承办人员制作《 行政处罚决定 审批表》,并将有关材料报执法大队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 2日内)报局 法制宣传 科审核。 局 法制宣传科 负责人根据案件材料区别不同情况 提出 处理 建议 ( 2 日内) 申 辩 城管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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