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内容摘要:

行销售,则甲方同意承担其分得物业的营销费用(含销售佣金),具体比例为其分得物业当期销售收入的 %,但是甲方自留 物业 不需承担营销费用。 为了便于本项目税费的结算,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比例核定其分得物业应承担的税费: 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 其余税费按税法规定的比例承担。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 l、甲方保证提供合作的项目公司土地系项目公司独家所有且产权清晰、债权债务清楚。 甲方按土地证登记变更后商住用地的产权投入合作。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签订之前项目公司应交未交的相关税费(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闲置费)、已签署的所有合同及所有的债权债务等均由甲方承接及承担,乙方的投入仅用于合作项目用地的开发、建设及销售等。 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未及时承担本合同签订之前项目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及债务导致项目公司先行承担的,则项目 公司因此所承担的费用和款项从甲方的第一期应分得销售收入中开始优先抵扣,不足部分在下月销售收入中继续抵扣。 甲方确保已真实、完整地披露项目公司及合作项目用地的所 有情况,不存在重大遗漏;甲方承诺向乙方所提交的资料、文件以及 在本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文件中作出的陈述、承诺、声明及保证与实际 情况相符,不存在故意误导乙方的情形,本项目不存在影响乙方实现本合同目的因素。 合作项目用地开发建设之前本项目和项目公司的全部债权债 务和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甲方应完成规划指标的确认并负责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乙 方应积极配合。 (二)乙方 l、乙方必须确保有足够的开发建设资金。 规划、报建、设计、开发等在内的开发成本、经营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销售及广告等销售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实施,甲方有建议权。 乙方与甲方合作开发建设本项目始终以项目公司名义进行。 乙方管理项目公司,需合法经营、交纳税费,凡因乙方经营原因引起 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 方无关。 工期按甲乙双方认同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并力求在施工 许可 证期限内交付使用合格房产。 并积极组织预售和销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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