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配套办理流程须知水电气、通信、消防、有线电视内容摘要:

总平面图及说明; 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说明; 有防火要求的暖通空调、电气(包括防雷)、工艺流程、设备布置图及说明; 只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工程提供室内外消防给水图及说明; 送审 资料 的电子文件 光盘,但 所 列工程可不送光盘 ; 凡 工程等级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等级三级是指:中级、中型 公共建筑;高度不超过 24 米,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 7 层以上 15 层以下有电梯住宅或框架结构的建筑)由设计单位的消防自审员填 报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建筑专业)》。 办理时限 : 公安消防机构受理后,在 2030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阶段)》。 施工图 (消防 设备 ) 设计阶段 消防 申 报 需提供的材料: 《上海市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申报表》,并附公安消防机构在对建筑部分审核时已发出的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消防给水总图、平面图、系统图(室内消火栓 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说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平面图、系统图及说明; 防排烟系统的平面图、系统图及说明; 其他固定灭火系统的平面图、系统图及说明; 送审 资料 的电子文件 光盘,但 列工程可不送光盘。 自动消防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必须由获得 全国消防设计专项工程设计人员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的设计人员签名。 办理时限 : 公安消防机构受理后,在 2030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设备阶段)》。 施工图( 内 部 装修 )设计 阶段 消防 申 报 需提供的 资 料: 《上海市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装修楼层的原建筑平面图、原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图; 原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装修楼层的装修平面、立面、剖面、节点详图、材料表及说明,新设计的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及系统图; 送审 资料 的电子文件 光盘,但 列工程可不送光盘。 办理时限 : 公安消防机构受理后,在 2030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内装修阶段)》。 消防工 程施工阶段的注意事项: 消防工程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分包单位施工; 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管所有消防材料和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 土建或装饰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管所有有防火功能的材料和成品的产品合格证书。 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需提供的 资 料: 《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原件及软盘,此表应由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单位法人章,各专项的施工单位应载明承揽工程范围; 建筑构件、材料防火性能和消防产品的清单及质量合格证 明; 原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所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规定格式的建筑设施调试合格开通报告原件及软盘,建筑消防设施调试合格开通报告应由调试人员本人签名,并由调试人员的单位盖法人章。 (简单内装修的工程可由物业管理单位出具 “ 消防设施未变动或已开通 ” 的证明); 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的逻辑关系图或说明书原件,并盖有调试单位法人章;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名单,该物业的管理单位盖法人章确认; 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 办理时限 : 公安消防机构收到申报表 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派员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 合格 后 7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以上 办理审核项目 均 不收费。 燃气配套 主办岗位从项目规划阶段起,就要熟悉了解项目所在地区燃气公司的办事节奏,建立和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同时凭借自己积累的业务经验和知识,适时地与办事部门商讨优化和简化的建议,寻找办事捷径,压缩配套开支;按照项目建设各阶段的进度控制节点制订工作计划,保证在项目交付使用之前,办全所有的申办和报批的手续,完成燃气配套工程。 项目经理: 督促检查主 办岗位的作业。 主办岗位 设备工程师: 具体经办本项作业。 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前 办理征询煤气条件(提出书面申请)。 新建住宅周边有道路管网条件(或已有燃气规划的)均可办理燃气申请,若暂无规划,亦可先委托申请做前期规划。 如本主办岗位在该阶段尚未到岗,燃气征询由设备设计管理岗位经办。 扩初设计完成后 邀请煤气公司参加扩初设计评审会。 本主办岗位负责提供扩初设计文本(包括总平面图、用户数与用气量),支付规划咨询费。 煤气公司对是否设置调压站和排管要求提出评审意见。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 为避免无必要的设计返工,在施工图设计前,本主办岗位视需要约请设计人员与煤气公司沟通。 设计完成后,负责煤气内管施工图送审。 审核通过后,煤气公司返回四套加盖审核章的施工图。 主体结构封顶前(或竣工前 6~ 8 个月) 本主办岗位负责办理煤气配套业务与支付款项。 需提供: 已缴住宅配套费凭证复印件; 地形图与地下综合管线图; 标明门牌号的 1:500 给排水总平面图; 已盖“民用住宅煤气管设计符合煤气技术规范”审核章的煤气图纸 (1:100)二套; 总平面图电子图形文件。 配套的实施阶段 总包或安装分包如不具备“城市燃气管道工程施工资质”,煤气内管工程须另行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 施工结束后,燃气内管经监理单位和甲方验收后,再报请煤气公司验收,由煤气公司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本主办岗位负责协调与现场其他工种施工进度的衔接,安排好作业面和生活仓储场地。 跟踪煤气公司内部程序 煤气工程规划审定 进行煤气室外排管设计(含现场勘察、设计、预算) 计划部门安排施工计划 落实施工单位施工 煤气外管验收 出 具验收合格证明。 竣工阶段 验收合格煤气公司出具《新建住宅配套建设验收合格证明(煤气)》。 此证明是申办入户许可证时必须提供的文件之一。 住宅燃气配套申请业务运转程序 收费标准 多层,高层住宅按照市物价局( 1998)第 115 号文件执行,即天然气街坊内按 元 /平方米包干收费,煤气街坊内按 21 元 /平方米包干收费,以上取费包含审图费及设计费。 街坊内燃气管道施工范围:以道路红线至新建住宅进口为界,不含室内排管。 环卫配套 按照项目建设各阶段的进度控制节点制订工作计 划,保证在项目交付使用之前,办全所有的申办和报批的手续,完成环卫配套工程。 项目经理: 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作业。 主办岗位 土建工程师: 具体经办本项作业。 凡在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进行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等地区性综合开发建设的项目,公共场所建设项目(交通集散点、主要人流集散场所、符合 人流集散 特征的其他人流集散场所)均应当设置环卫设施,办理环卫设施设置征询、验收手续。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20 年 4 月 1 日。 《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 1995 年 11 月 30 日。 《上海市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管理办法》(沪环卫发规( 98)第 085号)。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发展处或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规划方案阶段 办理建设项目环卫专业意见征询,需附送: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1份; 填报《建设项目环卫专业意见征询表》;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复印件) 1 份,比例 1:500 或 1:1000,用红笔表示环卫设施位置、建筑面 积及其相关道路交通,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环卫局收齐资料后十天内审理完毕,发给《建设项目环卫专业意见征询答复书》。 如本主办岗位在该阶段尚未到岗,环卫征询由土建设计管理岗位经办。 扩初设计阶段 办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卫专业审核意见,需附送: 初步设计文本或文本的节录 , 说明配置的具体内容,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扩初设计总平面图(复印件) 1 份,与环卫设施相关的分层平面图(复印件) 1 份,并用红笔划示环卫设施设置的建筑面积; 填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送审表》。 环卫局收齐资料后十 天内审理完毕。 发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卫专业审核意见书》。 施工图设计阶段 办理建设项目环卫配套设施施工图审核意见,需附送: 环卫配套设施的施工图 2 套; 填报《建设项目环卫配套设施施工图送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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