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至武汉高速公路安徽段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内容摘要:

楚地标记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本章第 项或第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审查委员会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 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审 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 通知和确认 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 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 3 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 17 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 纪律与监督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行贿。 在 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申请规定 每个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和允许中标的标段数应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初步施工组织计划除外)将作为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不允许更换。 自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 以保证往来函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额修改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文件或修改申请文件。 如需修改申请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做出说明。 18 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式函件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应符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的权利 招标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核实和澄清的权利,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或必要 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9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20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 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最多 选择 前 16 名通过资格预审。 2 审查因素与标准 初 步 审 查 标 准 ( 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资格预审申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4)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所附公证书符合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 项规定; (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逐页签署情况符合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 项规定; (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数符合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 项规定;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申 请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详细审查标准 ( 1)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2)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 项规定; ( 3)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 项规定; ( 4)申请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 项规定; ( 5)申请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 项规定; ( 6)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符合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 项规定; ( 7)申请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 项规定; ( 8)申请人在初步施工组织计划中承诺的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包括总工期、节点工期)安全目标均满足本标段的施工要求; ( 9)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历 25 项目经理 12 满足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得 分; 在满足资审条件基础上每增加 1 个高速公路 路面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加 分,加满为止(需附 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 项目总工 10 满足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得 6 分,在满足资审条件基础上每增加 1 个高速公路 路面工程 项目总工业绩加 2 分,加满为止( 需附 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 项目经理获奖情况 3 项目经理获得 由发包人或交通 运输 主管部门颁发的奖励,每 项目 加 分,加满为止 ( 需附相应证明材料) 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5 25 近 5 年 有 2 个 沥青混凝土 路面施工业绩 、累计 里程达到 50 公里,得 15 分,每增加10 公里加 分,加满为止 ( 需附相应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网站 下载的业绩中标结果公示或公告( 或 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出具 的中标结果公示或公告的证明材料 ) 及 交工证书 )。 履约信誉(完工和在建项目评价) 25 基本分 15 近 3 年无重大违约行为的得 15 分。 信用评价 6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0 年 5 月 20日公布 《 关于安徽省 2020 年度公路从业单位 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 》,获高速公路施工单位(路基路面)信用等级评价 AA 级得 6分, A 级得 4 分, B 级 及以下 不得分。 2020 年无信用评价的参考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的 《 关于 2020 年度安徽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 》,获高速公路施工单位(路基路面)信用等级评价 AA级得 6 分, A 级得 4 分, B 级 及以下 不得分。 其它未进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评级的 参照交通运输部 《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 2020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 》的 信 用等级 , AA 级得 6 分, A级得 4 分, B 级 及以下 不得分。 如上述 信用评价 均无且无不良信 用记录的,则按 A 级得分。 22 获奖情况 4 近 3 年 ( 2020 年 4 月 以来) 高速公路 路面 项目 获省级以上 交通 运输 主管部门(包括 省级以上 公路建设行业协 会) 奖励 的 每个得 2 分 ,加满为止(需附相应证明材料)。 财务能力 15 年平均 主营收入 10 ≥5 亿,< 10 亿,得 6 分 ; ≥10 亿,< 15 亿,得 8 分 ; ≥15 亿,得 10 分。 资产负债率 5 ≥40%,< 80%,得 5 分 ; 其他,得 3 分。 初步施工组织计划 10 10 对项目 特 点 了解较好,施工组织计划基本可行得 6 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了解的程度、进 度控制的可行程度、质量、安全预案和措施科学充分性,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完备情况,酌情增加 0~ 4 分。 合计 100 100 — 注: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以 评 分低 的人员得分 计入 总分。 23 投标人须知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20 年版)) 1. 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 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 审查程序 初步审查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 项至第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 详细审查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 款、第 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 2)有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 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和 审查 24 委员会 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评分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 3 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 1 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 1 条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4. 审查结果 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 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