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名老中医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摘要:

门诊一次,每二周随师查房一次(如无病房,继承人应增加一次门诊),每季度参加一次学术研讨或学 术讲座。 每次随诊或学习需记录跟师笔记、查房记录和学习记录。 每月书写医案医话 1 篇,每年发表导师学术经验的论文或论著 1 篇。 第十八条继承人在建设周期内应系统地学习《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四大经典著作和本专科经典著作 1 至 2 本,并在学习记录中能体现自己的学习心得。 第十九条 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建立门诊日志、查房记录(会诊)、学术研讨 (讲座记录 )3 本台帐。 应形成 2~ 4 个代表导师学术经验的中医诊疗常规;结合临床,开展代表导师学术思想与经验的科研项目1 项以上;有条件的医疗单位研究开发 1 项 院内中药制剂。 第六章 经费使用 第二十条 省卫生厅安排专项补助经费 ,各医疗单位根据资助的经费实行 1: 1 匹配,经费专款专用 , 工作室建立经费使用帐本。 各医疗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导师发放带教津贴,继承人发放生活补助。 第二十一条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研究室的硬件配置、工作人员的外出学习、论文发表、学术研讨、申报科研和建立数据库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5 月 31 日,安徽省出台《名老中医工作室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建立门诊日志、查房记录(会诊)、学术研讨 (讲座记录 )3 本台帐,形成 2~ 4 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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