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教育局十不准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效果 ,为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 查找不足,整改落实。 通过 开展“万人评教”、自查、 召开座谈会、 发放征求意见表, 个别访谈、 深入基层调研 等形式,征求基层 单位 和服务对象对 教育局 的意见,征求 干部职工 对改善机关工作作风的建议, 重点查找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机关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系统梳理、全面分析、科学归类,整体把握,认真制定整改 5 落实方案 , 提出整改意见,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 、整改 内容、 整改 时限、 整改 措施、责任 到人。 (五)严格追究 ,落到实处。 进一步完善教育局 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坚持提前十五分钟上岗制度, 把“十不准”的规定作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的重点,加强监督和检查。 行政办、人事科 不定期、不定时地对全 局 人员的出勤情况、工作状况、物品摆放、办公室卫生 等 进行抽查,对违反机关 作风 建设 “十不准” 的行为,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实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工作人员得不到教育不放过。 对违反地林直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 的 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整改,力争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争当贯彻“十不准”的表率, 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树立全 区教育行政首脑 机关的良好形象。 地 区 教 育 局 二 〇〇 九年四月 三 日 地区教育局 “十不准”内部处理细则 6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地林直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十不准”,把 《 地区教育局“十不准”实施方案 》 落到实处,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公务行为,塑造廉洁从政、公道正派、高效务实、优质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机关形象,结合教育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地区教育局 “十不准”内部处理细则。 一、“十不准”具体规定 (一)不准在工作日中 午饮酒。 认真落实执行公务时 间午间禁 止饮酒规定,除重大 外事 公务 活动 和接待任务(参与者需局主要领导或地区主管领导事先履行文字审批手续,喝酒要适量,不要超过自己酒量的三分之一)以外 , 工作日中午局内 工作人员一律不准饮酒。 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招待费报销程序 , 禁止利用公款相互吃请,禁止接受基层单位的公款宴请。 (二)不准在工作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炒股、 玩 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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