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流程与财务结算要点内容摘要:

易处 通知各相关处室和生产厂配合在 2 个 工作日 内完成 商检。 关税付款:国际贸易处在办理发运手续的同时办理关税请款(按商品出口当期关税税率),财务处 根据国际贸易处办理的请款单 在 2 个 工作日 内 按照海关要求时间及时办理海关关税网上付款。 待货物出港后 7个 工作日 内 ,国际贸易处按照相关手续办理其他业务。 办理港口相关手续:国际贸易处在合同签订后 7 个 工作日 内完成联系租船( CNF 条款签订合同,走合同审理程 序),办理货物集港、报检、报关、装船手续(按合同交货时间完成), 货物出港后,办理签提单。 海运、港杂费用支付:国际贸易处在货物出港后提供港杂费、运费、代理费等费用的合同,到财务处请款,财务处依据请款单或发票在 3 工作日 内完成 付款。 1挂帐:国际贸易处应及时提供 出口结算相关 资料交财务入账,详细过程见本要点第 十一 条。 月末不能及时挂帐的,由国际贸易处出具说明并提供费用明细表由财务处进行预提处理。 1 作 交单单据、议付:国际贸易处在货物出港后, 作 交单单据,由财务处审核汇总所有单 据交银行议付 ,财务处负责沟通 、 解决议付中出现状况。 5 1 催办汇款、核销、存档:国际贸易处在交银行议付单后 12 个 工作日 内完成 催办回款。 并及时办理出口核销结案,存档。 第 四 章 国际贸易结算流程 第 九 条 进 口业务财务 结 算流程: 进口物资到港口 7 个 工作日 内 ,国际贸易处提供首付商业发票 、 海运费发票 等 交财务处结算室 进行审核入账 ; 国际贸易处 于 物流 软件 中录入库单, 其他未挂账部分 由国际贸易处进行暂估, 并由 财务 处 审核 ;国际贸易处 在 30 个 工作日 内 提供最终商业发票、重量检验证书 和港杂费等交 财务 处 结算室 进行审核入账 ; 运费应当于付款 后 7 个工作日内挂帐; 国际贸易处需 冲销首付商业发票办理的入库量、金额, 并 重新按重量检验证书的 数量(干量)重新办理入库。 第十 条 出口销售 财务 收款流程: 财务处依据 当月出口结汇单进行收款的账 务处理;当月出口结汇单 未能到达的,财务处结算室按照国际贸易处提供的出口信用证进行收款账 务处理,出口结汇单送达后 冲销已入账的出口信用证,重新按出口结汇单进行账务处理。 财务处在收到出口信用证 1个 工作日内将信用证复印件给国际贸易处。 没有确定议付银行的, 由 财务处 资金室负责 确定 议付 银行 , 并将确定的议付银行通知国际贸易处, 进行 信用结算 ; 已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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