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面业务应知应会手册(20xx版)内容摘要:
核对的账务有哪些。 ( 1)本行与单位客户之间应核对单位存款、贷款、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基金、转贷款资金等账务。 ( 2)本行与个人客户之间应核对个人存款、贷款、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基金等 账务。 ( 3)系统内之间应核对系统内往来款项等账务。 ( 4)会计账务与业务台账之间应核对按规定建立的各类表内、表外业务台账。 ( 5) 本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应核对与人民银行往来、同业往来等账务,以及核对质押在外的定期存单。 本行存放在系统内的经费存款视同本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进行对账。 57.对账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 1)内部制衡原则。 账务核算与对账相分离,上门对账与所经办业务相分离。 ( 2)差别管理原则。 细分客户和账户,采取差别化对账手段和对账频率,提高对账效果。 17 58.我行有哪些对账手段。 对 账手段包括纸式对账、电子对账、计算机系统自动对账三种。 ( 1)纸式对账是指发送纸式对账单及副本账页、回收纸式对账回单的对账方式。 ( 2)电子对账是指利用电子化手段发送、回收对账信息的对账方式。 ( 3)计算机系统自动对账是由计算机系统采集双方账户数据,自动核对并输出核对结果的对账方式。 59.什么是重点对账客户。 重点对账客户是指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客户: ( 1)存款账户中,近三个月内发生单笔等值人民币八十万元(含)以上支付的客户。 ( 2)日均存款余额在等值人民币八十万元(含)以上的客户。 ( 3)提供上门服 务(含上门收送款和上门取送单)的客户。 ( 4)网上银行电子对帐客户。 60.重点对账客户和非重点对账客户的对账频率有何不同。 对重点对账客户应按月发送对账单和副本账页,对非重点对账客户应按季发送对账单和副本账页。 61. 已核销但保留追索权的贷款及相应利息账户的账务核对方式。 已核销但保留追索权的贷款及利息,以及因借款人破产等原因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客户,与业务部门按年对账。 62. 账务核对中发现错账如何处理。 对账中发现不符款项,应逐笔进行核实。 属本方错账,分行营运管理部门对账人员在签署意见后,交同级核算人员 进行调整;属对方错账的,分行营运管理部门对账人员应及时通知对方。 63. 清理、结清各类暂收、暂付类款项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暂收、暂付类款项的清理、结清,应根据不同的挂账原因进行处理: ( 1)职工差旅费借款,应在职工出差返回后一周内结清。 ( 2)待处理的出纳短款,应在收到上级行批复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18 ( 3)各类案件挂账及待结案诉讼费,应在结案后一个月内处理。 ( 4)其他应收、暂付款,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结清。 ( 5)出纳长款及睡眠户清理挂账款项,应在收到上级行批复后两个工作日内处理。 ( 6)其他应付 款项(不含计提的养老统筹基金、工会经费等专用资金性质款项),应按规定在款项支付或结清时予以处理,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 7)待处理结算款项原则上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查清并处理。 需向上级部门申报待查的款项,应在上级部门批复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 8)待清算的通存通兑资金应在业务发生后及时予以清算,最长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 9)同城票据清算资金应在每场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后结清。 ( 10)待汇出汇划款项应在挂账日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及时汇出。 64. 什么是重要单证。 重要单证包括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 有价单证是指经批准发行的印有固定面额的特定凭证, 主要包括本行发行或本行代理发行的实物债券、旅行支票、定额存单以及印有固定面额的其他单证。 重要空白凭证是指无面额的经银行或客户填制金额并签章或加密后即具有特定效力的空白凭证及重要凭据。 65.重要 空白凭证 的种类有哪些。 ( 1)存款凭证:包括存单、存折、存款证明、存款开户证实书等。 ( 2)结算凭证:包括支票、汇票、本票、银行卡和外汇兑换水单 、 中国建设银行实时通付款凭证。 ( 3)重要凭据:包括开户许可证、印鉴卡片等。 ( 4)其他重要空白凭证:包括债券收款凭证以及 其他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的凭证。 66.我行出售的主要结算凭证有哪些。 一般结算户可否购买现金支票。 出售给开户单位使用的会计凭证主要是结算凭证和专用凭证,包括: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银行汇(本)票申请书、电汇凭证、托收凭证、进账 19 单、粘单等。 一般结算户不得购买现金支票。 67.重要空白凭证如何使用。 ( 1) 重要单证应按号码顺序签发,不得跳号。 ( 2)各级行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及程序使用重要单证,严禁移作他用。 属于我行签发的重要单证,不得由客户签发,严禁在重要单证上预先加盖印章备用。 不得将重要单证带出营业 场所签发。 ( 3)使用计算机签发重要空白凭证的,应严格签发、打印管理,未经会计负责人授权不得擅自手工填制和重打、补打重要空白凭证。 使用计算机签发银行汇票的行,因系统故障确需手工签发的,应及时报告总行。 68.重要空白凭证的出售有哪些规定。 ( 1) 经办人员 对外发售重要单证时一般应按号码顺序发售。 ( 2)对外发售和签发重要单证应坚持先收款后办理(贷记卡除外)。 对外发售重要空白凭证应验证客户身份,并根据客户业务量适量发售,发售时须由客户签收确认,严禁由我行工作人员代客户签收、购买重要空白凭证。 ( 3)对外发售重要 单证时,应在客户账户和有价单证 及票样 登记簿或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上登记。 客户使用时须查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同时做销号处理。 ( 4)客户销户时,应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开户行登记注销, 开户行将客户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与有关登记簿及账户记载核对无误后,办理销户手续。 客户因故无法交回剩余重要空白凭证的,由其按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并保证承担相应风险后,办理销户手续。 ( 5)发售和签发重要单证过程中发现多页、缺页、错号、要素有误等有缺陷单证时,应登记入库留查,并及时与发行单位、上级行或印刷厂家联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69. 营业机构应如何领用 重要单证。 营业机构需要重要单证时,经办人员应及时请领。 请领时,应 根据实际需要适量领用,原则上经办人员一次领用不超过 1 个月的用量(不含银行承兑汇票)。 领用重要单证时,经办人员应填写单证领购单,由会计负责人(含会计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签批。 保管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分发手续, 按照号码顺序分发重要单证,同时 登记有价单证及票样登记簿或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并由经办人员签 20 收。 经办人员领入重要单证后应及时登记表外科目账和有价单证及票样登记簿或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并保证与保管人员账务衔接。 70.重要 单证的 保管有哪些规定。 ( 1)重要单证应实行专库(柜)存放。 有价单证须入金库保管,未设金库的行实行寄库保管;重要空白凭证须入金库、专门库房或保险柜保管,不得与非重要物品混放。 ( 2) 重要单证的保管须满足不相容岗位分离的要求。 库存重要单证实行专人管理,各级行应指定保管人员负责库存重要单证的领交、保管及办理出 /入库手续,并坚持“账证分管”,做到重要单证与账务核算分管分用。 领用的重要单证实行个人负责制,由经办人员负责领用的重要单证的登记、保管和使用。 需要本行签发加盖印章的,必须做到重要单证与印章分管分用。 银行卡与已 制作完成的密码信封必须分人保管。 ( 3)各级行应按保管人员及每个经办人员分别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建立登记簿,对其各自保管的重要单证的种类、数量、号码、券别、面额等进行详细登记。 保管人员与经办人员的登记簿应保持衔接。 ( 4)营业时间经办人员如需临时离岗,应将重要单证入柜(箱)妥善保管。 ( 5)营业终了,经办人员应对经办的重要单证业务进行轧账,核对账实相符后将重要单证入库(柜)保管。 ( 6)各级行应强化岗位监督控制,重要单证保管岗位应定期轮换。 ( 7)有价单证保管人员岗位变动须按照金库交接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 8)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人员由于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要转交他人保管时,须与接收人员共同核点库存,并与有关账簿进行核对。 无误后,双方登记会计人员交接登记簿,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须由会计负责人组织并监交。 ( 9)经办人员由于岗位调整不再保管、使用重要单证时,应将保管的重要单证核点清楚后做退库处理。 ( 10)经办行 重要单证发生遗失应在 24 小时内逐级上报一级分行, 其中有价单证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特种存单发生遗失须在 24 小时内逐级上报至总行。 21 71.重要 单证的核算有哪些规定。 ( 1)重要单证应纳入表外科目核算。 有 价单证以面额记账,本外币业务重要空白凭证统一以每份人民币一元的设定价格记账。 ( 2)重要单证的收付应按照“先收入后记账,先记账后付出”的原则进行核算。 ( 3)各级行应按重要单证的使用状况在相应科目下设“在库户”、“在用户”和“待销毁户”进行明细核算,做到日清日结,准确完整。 ( 4)各级行应定期将重要单证账与有关登记簿、报表进行核对,确保账表、账账、账簿衔接、相符。 ( 5)重要单证管理与核算使用的 单证领购单、登记簿、销毁清单等均须作为会计档案妥善保管。 72.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应如何处理。 经办行对填制错误、 停止使用、客户交回的重要单证应做作废处理。 对作废单证应作出明显作废标记,注销有关账户及登记簿,登记作废重要单证(卡)登记簿,办理退库保管或订入当日记账凭证。 经办行对停止使用、客户交回和填制错误的 重要空白凭证分别做如下处理: ( 1)停止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经核点无误后,应封存并作出明显批注后入库(柜)登记保管,按规定交上级行集中销毁。 ( 2)客户销户交回的开户许可证、印鉴卡片应 加盖作废戳记后作当日记账凭证的附件,其他重要空白凭证应切角后入库(柜)登记保管,在单位负责人及会计负责人监督下按季组织销毁。 ( 3)经 办人员办理业务过程中 填错的重要空白凭证,应加盖作废戳记后作当日记账凭证的附件。 停止使用的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特种存单和银行卡由一级分行组织销毁,其他重要空白凭证由二级分行组织销毁,并报一级分行备案。 销毁工作应在宣布停用后三个月内完成。 73.重要单证的调拨有哪些规定。 外部单证接收:接收行收到发行单位或印制厂家发送的重要单证,应根据有关合同或订单、发货清单认真核对样本,抽样检查质量,经核点无误后入库,并 22 及时登记入账。 内部机构间调拨: ( 1) 重要单证调拨的调入行需在调出行预留印鉴。 重要单证的调拨数量由调出 行根据调入行业务量核定。 ( 2)调拨时,调入行经办人员须出具单位证明、身份证明及“中国建设银行单证领购单”(加盖预留印鉴,以下简称“单证领购单”),调出行审核无误后,登记有价单证及票样登记簿或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办理出库手续。 营业网点申请调入重要单证,经办人员应出具身份证明和单证领购单办理,但单证领购单须由网点负责人签批。 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办理重要单证调拨手续的,应加强系统对身份认证和授权审批的管理,做到手续严密,控制有效。 重要单证调入后,调入行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重要单证调拨双方应及时登记表外科目账和 有价单证及票样登记簿或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并保证账务衔接。 ( 3)重要单证调剂使用须由上级行组织进行,同级行之间不得自行调剂。 调剂使用时由调出行向上级行办理退库手续,调入行向上级行办理出库手续。 ( 4)有价单证的调拨运送视同现金办理;重要空白凭证实行专(款)车运送,专箱(包)封存、双人办理。 ( 5)机构撤并时,被撤并网点重要单证应退回上级行或转入移入网点。 74.什么是会计专用印章。 它 的刻制实行什么管理。 ( 1)会计专用章是指在办理本外币会计业务过程中,为确认并表明会计业务的合法有效或处理状态,在会计凭证、 会计报表、票据、函件、证实书以及其他会计资料上加盖的印章。 会计专用印章是明确银行对内、对外权责关系的重要依据。 ( 2)它的刻制实行总行和一级分行两级管理。 75.建设银行会计专用印章的种类有哪些。 它 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 1)财务专用章:用于向人民银行、同业其他银行或本行经费账户开户行存取款项的印信。 ( 2)业务用公章:用于签发储蓄存单、存折、债券收款单、往来报单等重 23 要单证;对账单 、利息回单 、托收回单等各种业务回单;转汇 /退汇通知、确认书、证实书、联系书、印鉴卡及相关开户资料、 会计业务查询查复书、挂失申请书等 各种 通知书、联系书;其他需要加盖业务用公章的通知、证明和内部报表,以及往来账户(包括系统内往来和内部往来账户,但不包括经费账户)存取款项的印信等。 ( 3)结算专用章:用于办理票据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提示付款;发出、收到托收凭证;发出信汇结算凭证及结算业务的查询查复、提交他行的电子转账凭证等。 ( 4)票据清算专用章:用于办理票据交换,提出收、付款凭证。 ( 5)票据受理专用章 :用于受理客户提交票据时,尚未进行转账处理的各种凭证回单,该章须刻有“收妥抵用”字样。 ( 6)办讫章:用于确认已记账或处理完毕的表内、 表外转账、 现金业务的票据、凭证及 通知、 回单等。 ( 7)汇票专用章:用于签发全国银行汇票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办理 商业汇票 转贴现和再贴现时的背书等。 他行代理我行签发银行汇票 使用 代理汇。柜面业务应知应会手册(20xx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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