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程序、方法与技巧(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总分类 账的检查 明细 分类账的检查 (三)会计 报表 的检查 A、 资产负债表 的检查 B、 利润表 的检查 40 (一)会计凭证的检查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进行会计处理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重要依据,也是税务稽查中核实问题,取得有关证据的重要依据。 原始凭证的检查 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检查 , 是原始凭证检查的重点 , 在各类原始凭证中 , 纳税人在财务核算中报销 、入账的发票是税务稽查的重点。 ( 1) 发票开具 情况的检查 ( 2)发票 取得 情况的检查 ( 3)发票 真实性 的检查 ( 4)检查 自制原始凭证 的使用情况 41 记账凭证的检查 记账凭证是纳税人自行填制的凭证,是纳税人记账的依据,检查时,应 注意会计科目及其对应关系的运用是否正确,账务处理是否完整。 有些记账凭证是根据取得的外来发票制作的,如果纳税人不按原始凭证的内容编制记账凭证,这就是检查的疑点所在,也有些记账凭证是纳税人内部转账形成的,这类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一般是纳税人自制的或非发票性质的凭据。 显然,这部分记账凭证是税务检查的重点。 ( 1)不附带外来凭证的 记账凭证 的检查 ( 2)附带企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的 记账凭证 的检查 42 (三)会计账簿的检查 序时账的检查 ( 1) 检查序时账户期末余额与实际余额是否一致 , 有无白条抵库现象 , 有无坐支或挪用现金的情况 , 有无私设小金库的违法行为。 检查时可以通过核对纳税人 “ 银行对账单 ” 和清点现金实物达到检查的目的。 ( 2) 核实纳税人货币资金的 余额 , 分析纳税人的生产能力和生产经营状况。 ( 3) 核实货币资金的 来源 , 防止纳税人转移计税收入。 总分类账 的检查 可以从总体上了解纳税人财产物资、负债等变化情况,从中分析审查,找出查账线索。 同时,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在数字上存在着明显的控制关系,通过数字核对,可以发现纳税人隐匿部分账册的问题,还可以通过分析总分类账的设置是否齐全,发现纳税人改变资产性质,人为增加生产成本等问题。 43 明细分类账的检查 总分类账检查后,应带着问题的线索,重点分析检查明细分类账,因为有些问题总分类账反映不出来,或数字变化不明显,如结转耗用原材料成本所采用的计价方法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是否准确等。 在总分类账中不能直接看出来,而通过审查明细账则可以一目了然。 ( 1)明细账的检查 方法 ( 2)侧重检查的账户 由于纳税人的种类较多,经济业务量较大,而税务检查的重点主要是检查纳税人有无偷税和隐瞒应纳税所得额等问题。 因此,在检查账簿时应有所侧重, 重点选择与税收有关系的账户,一般来说,应着重检查成本类、损益类以及与其有关系的账户, 抓住了这些主要方面,就易于发现和查出问题。 44 ① 侧重检查 借方 发生额的账户 ②侧重检查 贷方 发生额的账户 ③侧重检查 余额 的账户 上述对各类账簿进行检查时的侧重点,主要是针对与税收有关的账簿而言。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个企业的经济业务不同,检查的侧重点应有所区别,检查人员应结合纳税人的特点,根据其规模的大小,核算水平的高低,灵活运用查账的方法,以便提高检查的工作效率。 45 ( 1) 发票开具情况的检查 ① 检查纳税人 是否按规定时限 逐栏次填写 , 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有无未经批准 , 擅自拆本使用发票或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的问题。 ②检查纳税人在开具发票过程中,是否 按号码顺序填写 ,是否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是否完全一致,有无涂改、挖补、撕毁以及开具 “ 大头小尾 ” 发票的问题。 ③检查纳税人 开具的发票是否与账簿记载相一致 ,有无内容不真实或账簿根本不记载的问题。 ④ 检查纳税人 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开具发票,有无买卖、转借、转让、代开和虚开发票的问题。 根据被查对象的商业合同确定被查对象的商业伙伴,如果纳税人取得的发票与纳税人的合作伙伴不符,要进一步查清问题。 46 ⑤ 检查付款方 “ 收款方 ” 不索要发票时,收款方(付款方)是否按规定逐笔开具发票。 ⑥ 检查纳税人是否有使用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出售、非法取得、废止的发票或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违法行为。 ⑦ 检查纳税人开具的发票,有无超过发票票面限额开具的行为。 ⑧检查使用税控装置、电子计算机、税控收款机、计价器等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纳税人是否将软件程序及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有无不按期向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数据的问题。 47 ( 2)发票取得情况的检查 ①检查取得发票的合法性 看其票面是否规范,是否套印全国统一规定的发票监制章,是否加盖纳税人的发票专用章。 对衔头发票还要将其名称与加盖发票专用章所反映的纳税人相核对,看其是否相符。 ②检查发票填写真实性 看其取得发票填写的字迹是否清晰,有无涂改、补写问题,发票大小写金额、品名、单位名称是否填写齐全,有元漏填、后补 或字迹不一样等问题,经手人、财务负责人及保管人员签字是否齐全。 48 ③ 检查取得的发票与实际发生经济业务是否一致 是否有未发生经营业务而取得虚开或代开发票,是否有变更名称、金额的问题。 可以采取盘点实物的方法予以查实,对于没有入库单或没有实物的用品发票,其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④ 检查纳税人是否有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取得的发票是否属于白条 、 内部结算凭证 、 往来收据等 , 发票本身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 是否有向第三者转借或购买来源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问题。 49 ( 3)发票真实性的检查 ①检查发票式样 看其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发票名录所列举的,还要检查发票的种类、编码规则、基本联次、基本内容、使用范围、使用期限是否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相一致。 ②检查发票法定标志和防伪措施 发票监制章是识别发票真伪的重要法定 标志。 同时,不同种类的发票有不同的防伪措施,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取得的发票与法定标志、特征不符,或者有疑问时,应及时请监制或发售发票的税务机关鉴别其真伪。 ③检查发票是否属于伪造的假发票 伪造发票是不法分子依照真发票,利用铅印、扫描等手段私自印制假发票,以假充真的行为。 可以采取 “ 核对法 ” ,即用真实的发票或与上级税务机关下发的发票样本对照审查,从中发现可疑之处。 50 ④ 检查发票是否属于变造的发票 变造的发票是在真发票基础上采用刮、擦、挖以及化学方法,更改或增添发票有关内容的行为。 对变造发票识别,主要检查其票面的外在形式以及票面填写的内容是否发生变异。 看其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有涂改迹象。 破坏了纸张的结构,使纸层变薄,或损坏了原有印格、或有新写迹象,墨迹模糊; 二是有补写迹象。 补写的笔迹、颜色、间距与原有的不同; 三是有浸蚀迹象。 有模仿的痕迹和残存原有记录的痕迹,经过浸蚀后的纸张发脆; 四是有伪造签字的迹象。 签字的笔迹缓慢,有不合理的停顿 等痕迹。 ⑤检查发票是否属于 “ 大头小尾 ” 发票 “ 大头小尾 ” 发票是指填开发票时,将发票联与存根联分开填写,发票联的填开金额大于存根联的金额。 应查验发票存根联有无复写印痕,笔迹是否同出一人。 也可以将有疑点的发票联从取得方调回或复制,与开具方的同组发票存根联进行还原对照,即可查明发票有无 “ 大头小尾 ” 或不经填开而直接撕给报销单位和个人的问题。 51 ( 4)检查自制原始凭证的使用情况 纳税人自制的原始凭证很多,常用的有入库单、出库单、内部结算收据等。 按照规定,纳税人 自制的原始凭证不能成为最终结算的惟一原始凭证。 在税务稽查中,如果发现纳税人将自制的原始凭证作为惟一的原始凭证进行最终的财务核算,要深入检查,必要时可以通过实物点库等检查手段辅助检查,以防止纳税人利用自制的原始凭证转账、记账逃避税收。 案例 1 52 ( 1)不附带外来凭证的记账凭证的检查 在税务检查中,要特别注意对附带自制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审查核实,因为纳税人自制的原始凭证不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控制,其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脱离纳税人生产经营链条的制约而满足纳税人的特殊需要。 对纳税人的此类财务资料要认真检查,要追根溯源,按照记账凭证的记录顺序, 查找纳税人使用自制凭证的外部原因,通过确认外来凭证的真伪,进而确定自制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 案例 2 53 ( 2)附带企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的记账凭证的检查 如果检查中遇到附带企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的记账凭证。 首先要确定往来款项的性质 如果该项往来 属于非经营性往来 ,纳税人可以用此类收据作为原始凭证报账,如企业员工参加技术业务培训,取得学校开具的事业单位收款收据,该项收据即可以报账; 如果纳税人的往来 属于经营性往来 ,此收据只能成为期间收据,最终结算时必须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经营性发票。 纳税人接受的企事业单位收款收据,除税法特殊规定外,不能作为进入成本的依据,检查时要注意此种情况。 54 纳税人实有的货币资金从二个侧面反映了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能力,如果纳税人 账面资金状况与实际生产状况不符,说明纳税人的财务资料不实,要进一步检查直至查清问题。 比如纳税人账面可动用的银行存款和现金为 5万元,而纳税人正常生产基本资金需求为 60万元 , 如果纳税人没有新的债务,显而易见,纳税人就不能正常地生产。 如果实地观察发现纳税人不仅生产未停,反而能够正常进行生产,说明纳税人可能账外有账,要进一步根据具体线索查明原因。 55 可以通过 “ 银行存款 ” 或 “ 现金 ” 账户的 借方发生额所对应的贷方账户,并结合原始凭证具体查实。 实施检查时,可以对货币资金账户借方 较小的发生额采用抽查法检查 ,对于 较大 的借方发生额应该 重点检查或逐笔核对检查。 在检查中如果发现纳税人货币 资金来源于相同的单位 ,而货币资金账户的 借方却对应不同的贷方科目 ,而其中的一个贷方科目是经营类收入账户,这说明纳税人可能存在价外收费等问题,检查中要加以注意。 56 ( 1)检查中应注意总分类账的余额与资产负债表所列数字是否相符。 ( 2)各账户本期借贷方发生额和余额与上期相比较,有无异常的增减变化。 特别是对与纳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应根据总账的有关记录,进一步审核有关明细账户的记录和相关的会计凭证,据以发现和查实问题。 由于总分类账户提供的是总括的资料,一般金额比较大,如果纳税人某些业务有问题,但金额较小,在总分类账中数字变化不明显,检查时不容易被发现。 因此 检查总分类账簿的记录,只能为进一步检查提供线索,不能作为定案处理的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对纳税人查账的重点应放在对明细账的检查上。 57 ① 检查 总分类账与所属明细分类账记录是否相吻合 ,借贷方向是否一致 ,金额是否相符; ②检查明细账的业务摘要 ,了解每笔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若发现疑点应进一步审查会计凭证,核实问题; ③审查各明细账户年初余额是否同上年年。税务稽查程序、方法与技巧(编辑修改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