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自考复习资料-公务员制度内容摘要:

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6.( 054)《公务员法》规定,参加考核既是公务员的权利也是公务员的义务。 公务员不得不故不参加考核。 如果公务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 ( 034)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记过、记 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 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对在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案例分析)( 054)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相关规定: ( 1)根据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嘉奖是国家公务员奖 励的一种,其批准权在县政府。 县卫生局批准嘉奖公务员的行为属于越权行为。 ( 2)根据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对撤职的行政处分的解除期限为两年,提前解除期限不得超过原行政处分期限的一半。 县卫生局提前解除张某的行政处分违反这些规定。 ( 3)根据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在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县卫生局对张某年终考核确定为称职等次是违法规定的。 二、公务员考核的等次 ( 084)英国公务员考核分为:优异( A)、良好( B)、满意( C)、尚可 (D)和不良( E)。 ( 084)美国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分别为不满意、满意和特别优异三等。 ( 044) 1993 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将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公务员法》吸收了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将公务员考核等次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公务员考核的标准 (简答) (034)简述我国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优秀与称职等次的标准。 : (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 清正廉洁。 : (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用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严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且情形较为严重。 ( 084)某机关公务员 500 人,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人数最多超过 100 人。 第四节 公务员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公务员考核的方法 (简答)( 074)简述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 ( 1)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这是我党多年来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与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考核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 ( 2)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这就要求对公务员既要进行平时考核,又要实行定期考核,正确处理好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之间的辩证关系,力求考核结果全面公正。 ( 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将二者相结合就是定性考核必须以定量考核为客观基础,定量考核要以定性考核为 基本目的。 (案例分析)( 084)公务员考核的主要方法之一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首先,公务员考核要在有关行政领导人员主持下进行,他们对考核结果拥有最后决定权。 其次,公务员考核还必须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参与考核。 有关行政领导人员考核公务员时,要通过不同形式向群众了解公务员的有关表现,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其主要程序是: ( 1)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 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 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届中、届末考核的方式进行。 没有明确届期的,每两年或三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包括八项程序:( 1)考核准备;( 2)述职;( 3)民主测评;( 4)个别谈话;( 5)调查核实;( 6)撰写考核材料;( 7)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 8)反馈。 我国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结果是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直接或间接的依据。 这赋予了考核结果以法律效力,使考核作用的发挥有了可靠的保证。 影响考核者知觉偏差的心理因素常见的有:( 1)从众心理;( 2)趋中误差;( 3)近因效应;( 4)晕轮效应。 二、公务员考核的程序 ( 074)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 1)根据年度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工作计划。 ( 2)拟定考核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 3)向本部门公务员公布考核计划,组织必要的学习,使每个公务员 都明确考核的目的和各项要求,自觉参与并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 4)审核主管领导人员对公务员所写的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并将审核后的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定。 ( 5)组织、指导、协调本部门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 6)监督考核程序,对不按程序进行考核的,责令纠正。 ( 7)受理公务员不服考核结果所提出的复核申请等等。 第五节 公务员考核结果的反馈与使用 公务员考核结果的使用 ( 084)关于考核结果的使用,法国的规定是: 100 分者,加薪; 125 分者,加薪和提级; 60分者,免职。 (简答)为配合公务员法的实施, 2020 年 1 月,《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做了如下具体规定: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记三等功; ( 5)享受年段考核奖金。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按照下规定办理: (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此外,考核结果还应当与培训相结合。 考核优秀的公务员,还可以获得培训的权利,如输送到公务员培训机构学习、赴外学习、考察等,这本身对公务员也是一个激励。 ( 044)我国公务员当年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应予以降职。 第 6 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第一节 公务员职务任免、升降的含义与意义 一、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的含义 公务员任职是指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任免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手续,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的管理活动。 公务员免职是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和免职条件,通过法定程序 和手续,免除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管理活动。 免职包括程序性免职和单纯性免职两种。 公务员职务晋升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机关工作的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情况,根据公务员原有的职务,由较低的职务升任至较高职务的管理活动。 公务员降职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现任职务的公务员,依一定程序,降低其原有的职务,改任一种较低职务的管理活动。 (简答)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的意义 ( 1)对于机关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保证机关各个职位 获得适宜人选的主要途径。 (2)对于公务员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 ( 3)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是实现职务管理的保证。 第二节 公务员任职的内容 一、公务员任职的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是党和 国家管理干部的一项根本原则。 ( 044)二、公务员任职的方式 (一)选任制 :( 1)中国共产党机关。 ( 2)人大机关。 ( 3)行政机关。 ( 4)审判机关。 ( 5)检查机关。 ( 6)政协机关。 ( 7)民主党派机关。 “准选任制公务员”。 如,全国人大常委员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的责任人、国务 院总理的人选、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准选任制公务员”的职务,由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或决定任命。 (二)委任制 委任制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我国公务员的任用方式以委任制为主。 根据公务员职务管理的需要,责任制公务员任职情形可分为两种类型。 ( 1)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需要进行任职。 ( 2)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任免机关应及时予以任职,以确认新的职务关系。 (三)聘任制 聘任制的显著特点:一是合同管理,二是平等协商,三是任期 明确。 根据公务员的有关规定,两类职位可以实行 聘任制:一是专业化较强的职位,二是辅助性职位。 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只为和辅助性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实行聘任制的条件: ( 1)工作需要。 ( 2)机关的选择。 ( 3)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 4)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依据是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 三、关于公务员的任期制与兼职 ( 064)根据公务员兼职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在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中兼职不受限制。 ( 044)因工作需 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务员可在行政机关内兼任实职的数目为 1 个。 ( 054)根据公务员制度有关规定,公务员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兼任一个职务、不得在企业中兼任职务、不得在营利性事业单位中兼任职务。 四、国外公务员的任职制度 在国外,公务员的任用权属大致分为三种情形:( 1)由国家元首利用。 如法国规定公务员的任用权属于总统。 ( 2)按层次高低分别任用。 如泰国。 ( 3)由各部委首长任用。 如日本。 第三节 公务员免职的内容 一、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 选任制公务员免职情形: (一)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 二)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 二、委任制公务员的免职 (一)免职情形 免职情形分为以下几类:。 ( 1)转任职位的;( 2)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3)调出机关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如公务员因为犯了错误被辞职、撤退、开除公职等,也都需要免职。 ( 064)公务员离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的,根据有关规定,要免去离职者的职务。 ( 074)( 064)( 054)( 044)公务员如有以下条件之一时,其职务自行免除,但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单位报任免机关备案即可:( 1)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3)被辞退的;( 4)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 5)死亡的。 (简答)( 044)(二)免职的程序 ( 1)提出拟免职的建议。 公务员所在单位或上级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拟免职人员的建议。 ( 2)审核。 由公务员任免机关人事部门负责对免职事由进行认真审核,如属实,可交由任免机关领导讨论。 ( 3)作出免职决定。 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免职。 ( 4)发布免职通知。 一旦领导作出免职决定,就发布免职通 知,并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四节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内容 (简答)( 084)( 054)一、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 (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和坚持的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也是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优秀传统之一。 ( 2)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必修注重工作实绩,以工作实绩作为衡量公务员德才的主要尺度。 (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要求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工作必须公开进行,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公务员公布有关情况。 ( 4)逐级晋升原则。 指晋升公务员的 职务,在一般情况下应按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 二、公务员职务晋升的条件和资格 (简答)简述晋升领导职务的资格。 按照《根部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 044)( 034)( 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2)提任县(处)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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