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2篇内容摘要:

民增收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培训原则 一是政府扶持,齐抓共管。 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工程,加强管理,加大投入。 各有关部门协调合作,立足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政策指导、培训组织、督促检查以及各项服务工作。 二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工作,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已转移就业农民工的基本情况,有计划、有目标、分年度进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同时,要把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就业准入制度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三是整合资源、创新机制。 以现有的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 充分调动行业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加强政府引导,优化、配置培训资源,建立新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四是按需施教,注重实施。 研究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做好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要求,区分不同培训对象,施以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培训目标 利用 35 年时间,在我市建立起 一个科学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相互协调、适应需求、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形成 “政府统筹、农业牵头、部门合作、社会参与、法制健全 ”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运行机制。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 2 万人,绿色证书培训 1 万人,确定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70 个。 四、培训方式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主要是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进行引导性和示范性培训,提高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素质和技能,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重点开展三项工作:一是教育引导培训。 主要是通过集中办班、印发资料 以及利用媒体、网络等手段和形式,教育农民树立向非农转移择业新观念,广泛宣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重大意义和目的,使农村富余劳动力能积极主动参与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基本权益保护、寻找就业岗位、城市生活常识等知识培训,提高农民遵守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进入城镇就业的适应性、相容性和竞争力。 二是职业技能培训。 择优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围绕用工量大的餐饮、保健、建筑、制造、家政服务等行业,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售货员职业技能的要求,以定点、定向 和订单培训的形式,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三是职业资格鉴定。 由行业和用人单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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