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存款合同书内容摘要:

减少,同时乙方收益增加时,甲乙双方均同意友好协商解决。 (六)在本协议存款期限内,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法定准备金的缴存办法,即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所对应资金的法定准备金由甲方缴纳 ,乙方不再对吸收的邮政储蓄协议存款缴纳法定准备金,则自政策调整之日起,按照协议存款双方“成本与收益不变”的原则,将原协议存款的利率水平进行相应调整,付息方式和 浮动方式不变。 调整公式如下:调整后利率 =(调整前利率 — 乙方准备金利率 ╳ 乙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 1— 乙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第五条 单位定期存款开户 证实书 (一)甲方的资金划拨 到达乙方指定帐户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为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壹份,金额、存期、利率等要素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存款划款协议》为准,存款起息日为划拨资金到达乙方帐户之日。 本合同项下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上须特别注明“协议存款”和“按 年 月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的协议 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 (二)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将本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债权向第三方质押,甲方质押的目的仅限于邮政储蓄资金的周转使用。 当甲方将其享有的债权质押给第三方时,甲方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利息支付和本金归还 (一)自甲方存款资金到达乙方指定帐户之日起开始计息。 (二)协议存款的利息计算采用“ 30/360”的计息方式,详细的计算规则见附件。 (三)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利息: 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利息,付息计算至存期中每年度末月的 20 日, 21 日汇入甲方帐户,遇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 到期支 4 取本金时利随本清,若本金归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 节假日或休息日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 利息支付以转帐方式划入本条第(四)款约定的帐户。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的汇路如下: 甲方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户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 2280122 现代化 支付系统行号: 403100000004 在汇路调整时,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 提前支取 (一)除非出现本条第(二)款情形,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偿还。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甲方发生 国家 监管部门认可的流动性风险,甲方可以要求 甲乙双方协商 提前偿还 本《协议存款合同书》项下部分或全部 存款本息。 根据协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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