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分) (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 4 分) (二)良好行为记录及加分标准。 工作表现突出。 获本单位表彰的加 3 分;获 市 县级表彰的加 5 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 10 分;获国家级表彰的加 20 分。 受到患者表扬。 受到患方来信表扬或赠送锦旗,给予个人的加 2 分,给予集体的则给相关人员各加 1 分。 受到媒体表扬。 受到市级以上媒体点名表扬的,给个人的加 3 分;给集体的则给相关人员各加 2 分。 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索 要、收受病人财物、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 3 分。 4 拾金不昧、拒收红包(或回扣、财物、有价证券等)、不接受病人宴请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的,并有登记为依据的加 3 分。 在工作中,责任心强,工作负责而避免他人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 5 分。 有发明创造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填补本 地 医疗空白的加8 分;填补本市空白的加 10 分;填补本省空白的加 15 分;填补国内空白的加 20 分。 凡是科技成果奖获得者:县级奖加 8 分;市级奖加 10分;省级奖加 15 分;国家奖加 20 分。 论文或译文在专业杂志刊登者:市级加 2 分;省级加 5分;国家级加 10 分。 (三)不良行为记录及扣分标准 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扣 3 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 10 分;性质恶劣,影响单位形象的扣 20 分。 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接受职业道德教育,每次扣 2 分。 未能按时上交医德考评表者扣 1 分。 上班时 迟到、早退、 擅自离岗或串岗 、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因语言不文明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 2 分。 未履行好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 5 分。 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解决 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 10 分。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群众上访,经查证属实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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