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二) 伤口冲洗后使用 75%的乙醇或者 %的碘伏消毒、包扎。 (三) 血液、体液或医疗废物污染液溅入眼内时,立即反复使用生理盐水进行冲洗结膜囊,然后到专科进一步处理。 三、 职业暴露的 报告 (一 )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应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 (科主任或护士长 )。 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调查、核实,督促和指导做好伤口的正确处理。 (二 ) 职业暴露当事人按照 《医务人员 职业暴露 报告 登记表》 (见附件 3)进行登记, 经 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 职业暴露的 评估及处理 (一)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 评估职业暴露情况。 (二) 首先确定暴露源是否具有传染性 (乙肝、丙肝、 HIV、梅毒等 )及职业暴露当事人免疫情况。 如未进行检测 ,医院感染科填写职业暴露检测申请, 抽取患者及职业暴露当事人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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