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内容摘要:

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 工作日八小时之外 或 国家 法定休假日 加班的 才算加班工资。 法定 加班时间及 加班费计发标准 法定加班时间为: 元旦 、 春节 、 清明节 、 劳动节 、端午节 、 中秋节 、 国庆节。 加班起 止 时间与折算:加班 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 自 小时开始起计,加班 — 2 小时,计加班半天 ; 加班 2 小时 以上 ,计加班 1 天。 加班费计发标准 : 法定节日每天 加班费 =岗位工资 /30*3 ,双休日、深夜加班费 =岗位工资 /30。 (五)特殊岗位津贴 专职从事工地工程工作的临聘人员 ,每月到工地在 20以上的 每人每月发 特殊岗位津贴 180元; 每月到工地在 10天以上 20以下的 发 特殊岗位津贴 100 元 ;每月到工地在 10天以下的 发 特殊岗位津贴 5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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