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5180-20xx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含条文说明)内容摘要:
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3 4 5 土石类结构 重现期,年 50~ 20 20~ 10 10~ 5 混凝土类结构 重现期,年 20~ 10 10~ 5 5~ 3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根据坝型及坝前拦蓄库容按表 确定。 考虑失事后对下游的影响程度,经技术经济论证,洪水设计标准还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表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设计标准 坝 型 拦 蓄 库 容 亿 m3 > ~ < 土坝、堆石坝 重现期,年 > 100 100~ 50 50~ 20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重现期,年 > 50 50~ 20 20~ 10 DL 5180 — 2020 18 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如永久性泄水建筑物尚未具备设计泄洪能力,坝体度 汛的洪水设计标准应通过分析坝体施工和运行的要求,在表 所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表 导流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设计标准 坝型 拦河坝的级别 1 2 3 土坝 堆石坝 正常运用洪水 重现期,年 500~ 200 200~ 100 100~ 50 非常运用洪水 重现期,年 1000~ 500 500~ 200 200~ 100 混凝土坝 浆砌石坝 正常运用洪水 重现期,年 200~ 100 100~ 50 50~ 20 非常运用洪水 重现期,年 500~ 200 200~ 100 100~ 50 7 抗震设计标 准 水工建筑物应能抵御设计烈度的地震作用,如出现局部损坏,应不危及工程安全,经修复后可正常运行。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烈度一般采用场地基本烈度。 1 级壅水建筑物的抗震设计烈度,在基本烈度的基础上可提高 1 度。 场地基本烈度应根据 GB/T17742 确定,相应地震动参数应依据GB18306 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专门的地震危险性分析: 1 基本烈度为 6 度或 6 度以上,坝高超过 200m 或水库总库容大于 100 亿m3的大( 1)型工程。 2 基本烈度为 7 度或 7 度以上,坝高超过 150m的大( 1)型工程。 抗震设计标准,壅水建筑物取基准期 100 年超越概率 P100为 ,其他主要水工建筑物取基准期 50 年超越概率 P50为。 抗震设计烈度高于 9 度的水工建筑物或高度大于 250m 的壅水建筑物,其抗震设计标准应进行专门研究论证,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当水电枢纽工程受到水库诱发地震影响的烈度大于 6 度时,应进行抗震验算和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 DL 5180 — 2020 19 8 建筑物安全超高 水电枢纽工程壅水建筑物的顶部高程,应按正常运 用洪水或非常运用洪水下的水库静水位加相应的波浪高度、风壅高度和安全超高确定。 其中,安全超高根据水工建筑物类型和级别按表 确定。 表 壅水建筑物安全超高 m 建筑物类型和运用状况 水工建筑物级别 1 2 3 5 土坝、堆石坝 正常运用洪水 非常运用洪水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 正常运用洪水 非常运用洪水 注:当 正常运用洪水位和非常运用洪水位均低于水库正常蓄水位时,坝顶超高以正常蓄水位为基准。 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和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顶部设有坚固、稳定和不透水的防浪墙,且与壅水建筑物的防渗体结合可靠时,防浪墙顶部的高程可按 条的规定确定,但壅水建筑物顶部高程应不低于正常运用洪水时的水库静水位。 土坝、堆石坝和干砌石坝等的防渗体顶部在水库正常运用洪水水位以上的安全超高,应在表 规定范围内选取,且防渗体的顶部高程应不低于非常运用洪水时的水库静水位。 表 土坝、 堆石坝防渗体顶部在水库正常运用 洪水位以上的安全超高 m 防渗体结构型式 安全超高 斜 墙 ~ 心 墙 ~ 在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及 7 度以上地区修建土坝、堆石坝时,坝顶DL 5180 — 2020 20 超高中应考虑地震涌浪高度。 地震涌浪高度,可根据设计烈度和坝前水深,在 ~ 之间选取。 抗震设计烈度为 8 度、 9 度时,坝顶超高中还应考虑坝体和地基在地震作用下的附加沉陷量。 当库区有可能发生大体积塌岸或滑坡并在壅水建筑物前形成涌浪时,坝顶超高应进行专门研究后确定。 DL 5180 — 2020 21 9 建筑物结构整体稳定安全标准 大坝、溢洪道、发电厂房、引水隧洞、压力钢管以及其他水工建筑物结构等应根据水工建筑物的级别,按照相应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满足相应结构安全级别和分项系数的要求。 土坝、堆石坝的坝坡稳定性计算的基本方法是刚体极限平衡法。 采用瑞典圆弧法计算坝坡稳定性时,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不小于表 规定的数值。 采用其他精确计算方法时,最小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相应提高。 表 土坝、堆石坝坝坡的最小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荷载组合或运用状况 拦河坝的级别 1 2 3 5 基本组合(正常运用) 特殊组合 (非常运用) Ⅰ(非常洪水状况) Ⅱ(设计地震状况) 注 1:荷载计算及其组合,应满足 DL5077 的有关规定。 注 2:特殊组合Ⅰ的安全系数适用于特殊组合Ⅱ以外的其他非常运用荷载组合。 水电站厂房整体稳定安全性包括抗滑稳定和抗浮稳定,应按照SD335 的要求进行水电站厂房整体稳定安全性的评价。 对于河床式厂房及与坝体有 联合作用的坝后式厂房,应选择与拦河坝整体稳定评价相协调的计算方法及安全标准。 DL 5180 — 2020 22 10 建筑物边坡抗滑稳定安全标准 水工建筑物边坡的级别,根据边坡所影响的建筑物的级别及边坡失事的危害程度,按表 的规定划分为 3 级。 边坡失事仅对建筑物运行有影响而不危害建筑物和人身安全的,经论证,该边坡级别可降低一级。 表 水工建筑物边坡级别划分 边坡级别 所影响的水工建筑物级别 1 级 1 级 2 级 3 级 3 级 5 级 边坡抗滑稳定分析计算应根据边坡类型和滑移机 制,合理选取计算模型、岩土参数和计算方法。 极限平衡方法是边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计算的基本方法。 对于 1 级、 2 级边坡,应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常用计算分析方法,包括有限元法等进行验算,综合分析评价边坡变形与稳定安全性。 水工建筑物边坡稳定计算分析应区分不同的荷载组合或运用状况。 采用平面刚体极限平衡方法中的下限解法进行计算时,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不小于表 的规定。 表 水工建筑物边坡最小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边坡级别 荷载组合或运用状况 基本组合(正常运用) 特殊组合Ⅰ(非常运用) 特殊组合Ⅱ(非常运用) 1 级 ~ ~ ~ 2 级 ~ ~ 3 级 ~ ~ 注 1:荷载计算及其组合,应满足 DL5077 注 2 水电枢纽工程区近坝库岸及其下游边坡应根据它所处位置的重要性和发生失稳破坏后的危害程度,划分安全级别,相应最小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可参照表 确定。 DL 5180 — 2020 23 DL 5180 — 2020 24 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 及设计安全标准 条 文 说 明 DL 5180 — 2020 25 目 录 1 范围 25 3 基本规定 26 4 术语和定义 28 5 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 29 6 洪水设计标准 33 7 抗震设计标准 38 8 建筑物安全超高 40 9 建筑物结构整体稳定安全标准 42 10 建筑物边坡抗滑稳定安全标准 43 DL 5180 — 2020 26 1 范 围 水电枢纽工程的建设规模,取决于工程所在位置的自然条件、市场需求和技术经济水平。 工程开发任务、建设规模及 其对上、下游地区生产、生活和环境的影响程度,决定工程等别及其建筑物的级别,并由本标准及其相关规范确定建筑物设计安全标准。 本标准是水电工程的通用规范,适用范围涵盖大、中、小型水电枢纽工程,包括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也涵盖上述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到运行维护的各个阶段。 对已建工程的加固、改建、扩建和安全鉴定,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安全复核。 水电枢纽工程建筑物除发电功能需要的挡水、泄水以及引水发电建筑物外,尚有灌溉、供水、通航、过木、鱼道、公路、桥梁、码头等综合利用需要的其他水工建筑物,这些 建筑物的级别及其设计安全标准未在本标准中规定,因此,应同时满足相关专业部门现行规程的有关规定。 DL 5180 — 2020 27 3 基 本 规 定 水电枢纽。dlt5180-20xx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含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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