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直属市人民政府管理部门 ( 或 市 国土资源 、市 住建等其他市直部门 下属管辖单位 ) ,设正科级局长一名。 主要职责有:全面 指导、监督 开展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全 市 不动产统一登记具体操作流程 ; 负责 全 市不动产登记审批工作;开展 全市 不动产 登记 权属争议调处及相关 统计工作;负责指导不动产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公开查询、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工作;规范、监督 登记 中介机构 行为、证书使用管理、 组织登记人员上岗培训等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试点工作期间 ,要 全面掌握住建、国土、农业、林业不动产登记的详细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 开展 提出建议 及 意见。 都匀市 不动产登记中心为 市不动产登记 局 内设 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设副科级主任 1名,人员 从原各类不动产登记部门中 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进行划转。 职责是:主要负责全 市 土地、房屋、林 地 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各 乡 镇( 办事处 )不动产登记工作业务开展;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使用、更新、管理、维护; 登记资料的整理、归档, 保管。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设在 市 政务服务 中心 , 试点工作期间 设置国土、住建、林业、农业办证 等岗位 ,实行一体化办公和操作。 各 乡 镇( 办事处 )设立不动产登记站,负责 行政区域 范围内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 调查摸底 、 资料清理 移交 整合。 ( 2020 年 4 月底— 8 月底前) 市 国土、房屋、林业、农业等 相关部门开展纸质档案资料、电子数据的清理,由 市 不动产登记局牵头制定档案移交方案,确定原保存在各部门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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