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养殖场12项规章制度内容摘要:

区。 四、饲料、动物销售必须建立场内场外两套班子,并划定各自的活动区域和交接线,不得越线越界操作。 五、在封闭期内所有进入生产区的饲养员、配料员、兽医技术人员等都必须在缓冲区隔离消毒,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六、封闭期内生产区每天消毒一次,生产区以外每周消毒 2次,有车辆进入的必须严格清洗消毒,并全场增加消毒一次。 七、生产区内的人员食物由生活通道交接进入,不得有本场以外的任何动物产品进入场区。 八、所有生产资料进入生产区都必须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由生活办公区人员放入消毒室消毒好之后,由生产区人员接入生产区。 (七)信息报告制度 一、设立专职免疫、检疫、消毒、生产信息统计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信息统计员必须将每月的产仔、转栏、存、活、出栏、购入等生产信息统计清楚。 三、信息统计员必须将本场免疫、检疫、消毒、发病、死亡、治疗、灭鼠、灭蝇等防疫情况统计清楚。 四、各类信息每天向分管场 长报告,每周向场长报告,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 五、各类生产信息必须及时、准确,不得瞒报、谎报。 六、每年底必须对当年的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并上报一份防疫生产信息分析 报告。 (八)动物免疫制度及畜禽标识制度 一、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必须进行强制免疫。 二、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三、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四、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五、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六、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七、定期采血送检,对免疫效果进行监督,确保免疫质 量。 八、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对畜禽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 (九)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开卫生安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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