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发行产品流程与规划内容摘要:
净值, R1 为托管费年费率)。 产品计划的托管费自产品计划合同生效日起,每日计提,按支付周期支付。 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规定期限内将以上计提的保管费从产品计划专用账户中扣除,并支付给托管人。 ( 2)产品计划的管理费 产品计划的管理人管理产品计划,收取管理费(其具体的计提方式、支付方式以签署的产品计划合同书为准),由托管人根据管理人划款指令从产品计划财产中支付(托管人需对划款指令进行审核确认)。 ( 3)产品计划的投资顾 问费 其计算公式、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以产品计划管理人与投资顾问签署的本产品项下的《投资顾问协议书》为准,由托管人根据管理人划款指令从产品计划财产中支付(托管人需对划款指令进行审核确认)。 ( 4)产品计划项下的其他费用 本产品计划项下其他应由产品计划财产承担的费用应在发生时据实支付,由管理人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向托管人出具划款指令,从产品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中据实支付。 产品计划税费是指在运用产品计划财产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交纳的税金及其他费用。 应当由产品计划财产承担的税费,根据法 律法规规定办理。 产品计划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根据取得的收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纳税,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管理人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 1)产品计划管理人和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或者处理与运作计划无关的事项导致的费用支出或计划财产的损失; ( 2)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计划费用的项目。 5. 费用调整 产品计划的管理人和托管人与投资者协商一致,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整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四)产品计划的收益 的计算与分配 【注】产品计划的管理人、保管人、证券经纪服务商、期货经纪服务商和为本产品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投资顾问均不得对计划的业绩表现或者收益做出任何承诺、保证或任何保底暗示。 产品计划的收益与业绩报酬的计算与分配方式由产品计划相关当事人在产品计划合同书以及其他相关协议中予以明确约定。 (五)产品计划业务的信息披露与报告 产品计划管理人应通过合适途径向投资者披露产品计划的相关信息以及有关投资情况。 管理人与投资者等相关当事人可以在产品合同中约定:自产品计划成立之日起,管理人应于每 个估值日后的一定期间内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披露产品计划的净值。 (【注】:具体披露内容可以由双方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的情况下自行协商,并在产品合同书中明确说明。 ) 相关当事人可以在产品合同书等相关协议中约定,若发生如下情形可能影响客户利益的重大事项时,管理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并向监管机关报告: ( 1)更换投资顾问、保管人、证券经纪服务商、期货经纪服务商; ( 2)提前终止产品计划; ( 3)涉及管理人、产品计划财产、托管业务的诉讼; ( 4)管理人、托管人托管业务部 门与本产品计划合同项下产品计划财产相关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 5)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投资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托管人的托管业务或托管业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6)关联交易事项; ( 7)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产品计划管理人可以通过以下至少一种相关监管机关允许的且本计划产品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 ( 1)管理人网站; ( 2)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预留地址邮寄; ( 3)通过投资者在合同中预留的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通知。 因投资者预留地址或 电子邮件地址的原因导致管理人不能及时有效通知,其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产品管理人、托管人等相关当事人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于特定期限内编制相关报告,报监管部门备案(如有)。 五、 产品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一)产品计划的终止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产品计划终止:。 、托管人存在如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依法取消相关业务资格;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6. 由于法律法规、市场变动将对产品计划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使得产品计划无法持续稳健运行,管理人决定终止产品计划的;。 (二)产品计划的清算 管理人应当在产品计划终止事由发生后一定期限内(具体由当事人协商并在产品合同书中明确)组织成立产品计划财产清算小组,负责产品计划的保管、清理、估值、变现和分配等相关事宜,也可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保管人负责提供必 要的协助。 具体职责分工可以包括如下方面: ( 1)产品计划管理人 资产变现;除交易所、银行等自动扣收的费用外,对清算期间的资金支付出具划款指令;出具会计报表;进行清算期间的会计核算;编制清算报告并签章;配合产品计划的托管人办理账户注销等工作;向投资者发布清算通知与清算报告;按照相关规定,报监管部门备案(如有);其他。 ( 2)产品计划托管人 清算期间的财产保管;出具进入清算环节的计划财产清单;复核管理人划款指令,进行资金划付;产品计划财产资金账户的注销;清算期间发生资金变动的当日,提供日终资金调节表;复核管理人 出具的会计报表;复核管理人出具的清算报告并签章;其他。 ( 1)在产品计划终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托管人向管理人出具产品合同终止前最后一个自然日财产清单,列示产品计划财产的证券余额和资金余额; ( 2)同时,管理人向托管人出具合同终止前最后一个自然日产品计划财产资产负债表和计划存续期的利润表,托管人自收到后一定期限内进行复核确认; ( 3)合同终止日后,计划财产不应仍持有可流通非现金资产,如遇特殊情况,计划财产仍持有可流通非现金资产的,在合同终止日起一定期限内由管理人进行强制变现处理。 计划财产的债权债务 ( 1)产品计划财产的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银行存款、截至清算结束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备付金利息等,于相应账户注销时结清,托管人另有规定的以托管人的规定为准,金额一般以开户银行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 2)产品计划财产的债务主要包括计划财产应付管理费、托管费、投资顾问费、银行间账户维护费、经纪商佣金、证券变现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销户费用等。 除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自动扣缴的费用外,所有清偿由管理人、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管理人向资产托管人出具划款指令,由托管人复核后办理支付。 产品计划财产的债务清偿应 于合同终止后一定期限内完成(具体由合同书约定)。 对产品计划财产支付过程中产生的银行汇划费用,管理人和托管人应进行匡算并在产品计划财产中预提。 ( 3)管理费、托管费以及投顾费等相关费用的计提规则与支付方式由各方当事人在产品计划合同书以及相关协议中明确约定,并按规定执行。 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在合同终止后一定期限内完成产品计划财产的清理、确认、评估和变现等事宜,并出具清算报告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具体由合同书中协商确定)。 自产品计划的清算报告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如需)并告知投资者后 ,将产品计划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清算费用及各项负债后,按产品计划约定的利益分配方案在投资者中进行分配。 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出具划款指令,托管人复核无误后,向投资者支付清算财产。 产品计划财产清算完毕后,托管人应按照规定注销产品计划的托管账户、证券账户以及其他相关账户,管理人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六、产品计划相关资料的保管 产品管理人、投资顾问、托管人、经纪商等各方当事人应当妥善保存产品计划成立、运营、清算过程中的各项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开户资料、认购合同书、产品 合同书、授权委托书、投资指令、各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以及其他与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 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 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一般不得少于十五至二十年(具体保存期限由各方协商确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一: 客户认购产品材料清单 客户认购产品,须向管理人提交如下签约必备证件;若产品由销售机构代销的,销售机构在收齐如下材料后,提交管理人: (1) 委托人为自然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簿、警官证 等)原件及复印件、产品利益分配账户的银行存折 /卡;若授权他人办理,被授权人除需持上述委托人身份证件及产品利益分配账户银行存折 /卡外,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委托人为机构,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机构公章、代理人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3) 客户认购产品,应在推介期内签署如下材料:产品合同书、产品认购书、风险承诺函、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交易业 务申请表、账户申请表等材料(具体材料类型以及份数可以当期发行的产品合同规定为准)。 自然人客户应在上述文件中签字;机构客户应在上述文件中加盖公章并由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签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章。 附件二: 风险揭示书 产品计划在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投资者在决定认购前,应谨慎衡量下文所述之风险因素及承担方式,以及产品计划相关文件的所有其他资料。 (1)市场风险 ①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市场价格波 动,从而影响产品计划的收益。 ②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所处的经济周期将会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对产品计划收益产生影响。 ③利率风险。 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产品计划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 ④购买力风险。 产品计划的目的是计划财产的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则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到计划财产的 保值增值。 ⑤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法人治理结构、管理能力、市场前景、行业竞争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 如果产品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产品计划收益下降。 ⑥创业板投资风险。 创业板强调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性,但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发展相对不成熟,且创业板股票实行直接退市制度,存在较大的退市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市场估值困难,估值结果稳定性差,较大数量的股票买卖行为可能诱发股价出现大幅波动。 产品计 划投资于创业板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可以分享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展而带来的收益,也可能因创业板风险造成相应计划财产的损失。 (2)保管人操作风险 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管人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方可经营证券投资产品计划保管业务。 虽保管人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符合并维持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如在产品计划存续期间保管人无法继续从事保管业务,则可能会对产品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②保管人在业界信誉良好。 但若产品计划存续期间保管人不能遵守交易文件约定对产品计 划实施管理,则可能对产品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3)证券经纪服务商操作风险 ①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证券公司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经营资格方可经营证券业务。 证券经纪服务商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符合并维持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如在产品计划存续期间证券经纪服务商无法继续从事证券业务,则可能会对产品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②证券经纪服务商在业界信誉良好。 但若产品计划存续期间证券经纪服务商不能遵守交易文件约定对产品计划提供证券经纪服务,则可能对产品计 划产生不利影响。 (4)期货经纪服务商操作风险 ①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货公司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期货经营资格方可经营期货业务。 期货经纪服务商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符合并维持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如在产品计划存续期间期货经纪服务商无法继续从事期货业务,则可能会对产品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②期货经纪服务商在业界信誉良好。 但若产品计划存续期间期货经纪服务商不能遵守交易文件约定对产品计划提供期货经纪服务,则可能对产品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5)投 资顾问操作风险 ①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顾问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件方可从事证券投资投资顾问业务。 虽投资顾问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符合并维持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如在产品计划存续期间投资顾问无法继续从事投资顾问业务,则可能会对产品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②投资顾问在业界信誉良好。 但若产品计划存续期间投资顾问不能遵守交易文件约定对产品计划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则可能对产品计划产生不利影响。私募基金发行产品流程与规划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