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重点 (一) 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 近几年来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 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 地毯式排查社区的小旅馆、私房出租屋、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 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 人口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 对人口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情况。 (四) 其他重点区域。 要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旧屋区、木屋毗连区、学校及学校周边、网吧等重点区域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鼓西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 组 长:宁鸿蔚 成 员:邱挺伟、王福官、李志刚、胡威巍、各社区治安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邱挺伟担任,负责专项战役的组 织、协调、实施等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 87510475 (二)“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指导辖区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定期收集、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指导并组织开展督察工作,督促工作落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战役行动。 对辖区“清剿火患”战役进行总结。 三、工作措施 坚持政府主导,实行单位(部门)联动。 各相关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安排,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组,深入排查火灾隐患。 要实行逐级责任制,建 立分片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相关单位要对所有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健全档案。 要以行业为单位,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采取自上而下、单位自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本行业、本系统和本部门自身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排查。 各社区要对所属的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排查。 对检查和排查的情况,要建立健全完整的工作档案,做到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和单位场所火灾隐患底数三个清楚。 严格执法,全面“清剿火患”。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有组织、持续不间 断地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在清剿火患中,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 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拟清并上报部门批准同意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排查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人员和单位法人代表的责任,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杜绝形式主义。 “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排查整 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清剿火患”的动态信息,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活动,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引导群众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在辖区内形成全民参与“清剿火患”战役的良好环境。 四、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 行动开始一个月内,各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 员部署。 清剿火患阶段(即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6 日)。 各相关部门要对所有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健全档案。 对本行业、本系统和本部门自身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排查。 各社区办要对所属的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排查。 对检查和排查的情况,要建立健全完整的工作档案,做到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和单位场所火灾隐患底数三个清楚。 总结验收( 2020 年 2 月 7 日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 各社区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报街道“清剿火患”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要 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各社区要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至街道“清剿火患”战役办公室, 2020 年 10 月份起。 每 8 天报告一次“清剿火患”战役情况,每 15 日报当月的工作情况小结; 2020 年 2 月 15 日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 街道“清剿火患”战役办公室联系人:邱挺伟,联系电话:87510475,传真: 87510475. 海卫 [2020]62 号 关于印发 海曙区 卫生系统开展“清剿火患” 战役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医疗卫 生单位: 根据市卫生局与海曙区政府关于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和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部署和要求,有效预防火灾发生,确保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决定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 现将《海曙区卫生系统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 0 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海曙区 卫生系统开展“清剿火患” 战役实施 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时间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认真 开展排查卫生系统火灾隐患,全面整治重大火隐患,有效防止火灾或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确保人民群众和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 为深化“平安 海曙 ”建设作出贡献。 工作时间: 2020 年 10 月 24 日 — 2020 年 2 月 29 日。 二、 清剿范围及整治重点 在前一阶段“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整顿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供电设施、中央空调、承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放射源科室、在建工地、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及备案的建筑,未经报批的装修项目,建筑耐火材料;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以及违章用火用电。 违规设置人员宿舍,未对员工住宿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堵塞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病区(房)逃生自救设备配置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要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科室,不漏一个楼层和场所。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 部门协调监管,认真履职。 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顺利实施,医疗卫生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整治工作实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要主动联系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和进行技术指导。 积极做好“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要深入排 查火灾隐患,逐级落实责任制,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 建立完善消防工作制度, 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施“网格化”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要以各单位、科室、区域或楼层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整治网络,每一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排查的单位、科室、区域或楼层要建立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分清类别,做好记录,建立台账。 在隐患整治上要有力度,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限期督 促整改完毕。 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不放过,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加强消防应急处置工作,创新火灾逃生演练形式和方法,积极开展火灾逃生演练。 (三)。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