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地方海事处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内容摘要:

5 行政权力编码 686100443A005000 行政权力名称 船舶检验许可 实施主体 西充县地方海事处 (法定 ) 行政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收费依据 (一 )收费依据: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费 [1998]800 号文”、“川价字费( 1998) 160 号文”。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船舶检验计费标准》。 受理条件 (一)初次检验: 各类船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建造船舶图纸是否经船舶检验机构批准 /审核,并是否符合船检法规的适用规定。 各类船舶是否符合《船用产品检验规则》和《船用产品检验实施细则》的要求。 (二)营运检验: 我国内河航区(包括江河、湖泊和水库)船长大于 10 米的民用营运船舶(除帆船、运动竞赛艇除外)。 船舶是否已取得 了中国船级社的入籍附号与有关附加标志,且持有关法定检验证书。 各类船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的要求。 (三 )船舶建、改造检验: 船厂是否具备所造船舶相应资质。 建造船舶图纸是否经船舶检验机构批准 /审核,并是否符合船检法规的适用规定。 各类船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各类船舶是否符合《船用产品检验规则》和《船用产品检验实施细则》的要求。 (四)转入检验: 各类船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各类船舶是否符合《船 用产品检验规则》和《船用产品检验实施细则》的要求。 (五)转出检验: 各类船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各类船舶是否符合《船用产品检验规则》和《船用产品检验实施细则》的要求。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联系电话 08174569002 监督电话 08178052298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 60 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地方海事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 3 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依法信访。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或县交通运输局投诉。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救济渠道。 20 船舶检验许可流程图 (法定期限: 营运检验、转入(出)检验 20 个工作日,建造检验、初次检验 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 个工作日(具备发证条件后计算)或 2 日内转报。 ) 领导审批 制作证书 现场勘查并出具意见书。 (责任人:船舶检验股长) (时间: 5 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材料初审和受理 (责任人:窗口首席代表) (时间:当场) 材料是否齐全 补正 是 是 补正 不 予 受 理 发证 (退件、转报) (责任人:窗口首席代表) 21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 共 19 项 第 6 项 序 号 6 行政权力编码 686100443A006000 行政权力名称 船舶所有权 /国籍登记签发 实施主体 西充县地方海事处(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 第七条 、第十四条 收费依据 市海事局收 收费标准 市海事局收 受理条件 (一)所有权登记 申请人合法取得船舶所有权; 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相关规定; 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进口船舶符合国家有关进口船舶船龄限制规定并且进口手续合法、完备; 船 舶名称经过核准。 (二)国籍证书签发 船舶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政府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拥有或者经营、管理,企业法人拥有的船舶,中方的资本比例符合《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 船舶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 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船舶国籍的登记人为船舶所有人。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联系电话 08174569002 服务表格 经核准的船舶名称申请书 ; 船舶所有权 /国籍登记申请书。 监督电话 08178052298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 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地方海事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 3 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信访。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或县交通运输局投诉。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救济渠道。 22 船舶所有权 /国籍登记签发流程图 (法定期限:七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二个工作日转报) 申请人提出申 请,填写申请表。 材料初审和受理 (责任人:窗口首席代表) (时间:当场) 材料是否齐全 补正 是 转报 (责任人:窗口首席代表) 23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 共 19 项 第 7 项 序 号 7 行政权力编码 686100443A007000 行政权力名称 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 实施主体 西充县地方海事处(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第五 条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 受理条件 参与打捞的单位、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 已依法签订沉船沉物打捞协议; 从事打捞作业的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已制定打捞作业计划和方案,包括打捞的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 对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已建立相应的安全和防污染责任制,并已制订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办理部门 行政许可股、安全监督股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联系电话 08174569002 服务表格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 监督电话 08178052298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 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地方海事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 3 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信访。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或县交通运输局投诉。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救济渠道。 24 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流程图 (法定期限:二十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三个工作日 ) 是 是 领导审批 制作证书 现场勘查并出具意见书。 (责任人:安全监督股长) (时间: 2 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材料初审和受理 (责任人:窗口首席代表) (时间:当场) 材料是否齐全 补正 补正 不 予 受 理 发证 (退件) (责任人:窗口首席代表) 25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 共 19 项 第 8 项 序 号 8 行政权力编码 686100443A008000 行政权力名称 船舶营业运输证许可 实施主体 西充县地方海事处(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四川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条 收费依据 市海事局收 收费标准 市海事局收 受理条件 运输船舶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船舶证书,其驾驶、轮机人员应持有航政部门签发的有效职务证书; 稳定的客源或货源; 组织机构、场所和负责人,并制定业务章程; 自有流动资金。 办理部门 行政许可股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联系电话 08174569002 服务表格 《水路运输新增运力(变更经营范围)申请书》 常见问题解答 略 监督电话 08178052298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 60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 南充市地方海事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 3 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信访。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或县交通运输局投诉。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救济渠道。 26 船舶营业运输证许可流程图 (法定期限:七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二个工作日转报)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材料初审和受 理 (责任人:窗口首席代表) (时间:当场) 材料是否齐全 补正 是 转报 (责任人:窗口首席代表) 27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 共 19 项 第 9 项 序 号 9 行政权力编码 686100443A009000 行政权力名称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许可 实施主体 西充县地方海事处(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 《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 《经 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二十一条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船舶持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申报的危险货物符合船舶的适装要求,且不属于国家规定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货物; 船舶的设施、装备满足载运危险货物的要求,船舶的装载符合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防止污染和保安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拟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泊位,具备危险货物作业的法定资质,符合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要求; 需要办理货 物进出口手续的已按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部门 行政许可股、安全监督股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联系电话 4569002 服务表格 危险货物适运申报单;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 监督电话 08178052298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 60 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地方海事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 3 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信访。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或县交通运输局 投诉。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救济渠道。 28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许可流程图 (法定期限: 航次申报 1 个工作日,定期申报 3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航次申报现场办结,定期申报 3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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