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性的措施,从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三 、 建设完善 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的工作目标 (一)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20)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 系统灵敏可靠。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 (二 )建设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 AQ10482020)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所有 4 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定员管理 、矿领导带班下井 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三)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立三级紧急避险系统,一要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不低于 30 分钟的 自救器,为灾变发生后人员快速脱离灾害影响范围或到达安全避灾地点提供支持,构成井下第一级紧急避险。 二要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局部区域设置移动式救生舱或建设临时避难硐室,配备一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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