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管理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司药人员签字,并保存三年以上以备核查。 实行门诊 24 小时应诊制,首诊负责制,需出诊时应及时派人出诊,坚决克服坐等病人上门服务的行为。 凡参合人员在我院住院按以下程序办理: 、门诊医师开具住院证。 、报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职人员登记。 查验参合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合作医疗证》;收取住院病人自付部分预交金。 、办理住院有关手续后,通过网络报告县合管办 严格入院诊断标准, 不得人为诊断升级和放宽住院条件,确需住院治疗的, 在办理住院手续后,医院合医办人员通过网络报告县合管办,同时下载住院病人年度内费用补助情况,对住院累计补助已超过最高限额的本辖区农民,不再补偿。 参合人员住院时,我院 先垫付应补偿部分医疗费用。 出院后由我院合医办审核 对补偿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补偿办法实行当场兑现补偿,并在补偿手续办理后,将住院补偿情况通过网络上传给县合管办。 1 对 于病情危急的,应先抢救治疗,后报相关手续,不得推诿病人,延误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首诊医生 全部责任。 1 严格按照 大型、特殊检查( 镇级定点医疗机构 100 元以上)和贵 5 重手术材料(手术材料 500 元以上)审批制度。 大型、特殊检查和贵重手术材料 及单项治疗 500 元以上 需 向县合管办审批(急诊急救除外), 急诊参合人员在住院期间 3 个工作日 内持 审批表 到县合管办完善相关手续。 1 各科室及时完成住院病人应有 的病历档案,并保存 30 年 (病案室) ,记录要准确及时,无伪造。 医嘱(或收费记录)单应填写清晰、工整 、 属自费项目的应注明“自费”、属审批项目的应注明“审批 ”。 1 各科室 医护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住院病历资料,不得为病人挂名住院。 医务人员严禁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 1 各科室 严格执行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和基本 诊 疗项目,凡使用非基本用药目录和非基本诊疗项目时,应事先向患方讲明其不属于补偿范围,征得患方同意,并让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1 开单科室、收费室 必须严格执行住院“一日清单制”、费用控制标准以及严格执行参合费用结算清单病人。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