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内容摘要:

问题及其产生成效进行说明。 考核重点是解决了科技进步工作中的什么重要问题和产生了什么成效。 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会议纪要(录)。 考核时可实地访查。 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 在机构建设上,一方面是本级政府中设立有独立机构、编制和职能的科技管理部门的情况;另一方面,对市是所属区、县(市)设立有独立机构、编制和职能的科技管理部门的情况;对县(市、区)是所属乡镇(街道)设置专门科技工作机构或配置专人负责科技工作的 情况。 要求说明机构建设情况和本级科技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 考核重点是本级科技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 3.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系指是否建立了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 要求说明目标责任制的内容及实施情况和产生的成效。 考核重点是目标责任制实施产生的成效。 4.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系指本级政府是否制定了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是否制定了各类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及实施情况。 城区、县和县级市重点是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考核重点是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 、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的落实和产生成效情况。 5.加强人才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及落实情况: 系指本级政府为加强人才工作制定的各种政策和采取的各种措施及其实施产生的成效情况。 考核重点是具体政 21 策措施落实和产生成效情况。 6.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系指农业科技推广、科技信息系统、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中介组织和机构等的建立和运行及产生成效。 考核重点是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情况,同时考核服务机构的运行情况。 7.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系指政府财政和科技管理等部门以及民间建立的包括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资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在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及其运行情况。 要求详细说明本级科技三项费的运用领域、管理方法及产生成效情况。 考核重点是本级科技三项费等各类科技投入的使用和产生成效情况。 8.科普工作情况: 系指有关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其工作情况、科普活动中心建设情况、科普工作经费及使用情况、组织大型科普活动的情况等。 考核的重点是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其工作情况和科普工作经费及使用情况。 9.信息化建设及产生成效情况: 系指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和科技等各个方面进行信息化建设和产生的成 效情况。 重点考核企业和政府的信息化建设情况。 10.本地区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情况: 本指标考核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考核本地区在科教兴市(县)工作中在科技政策与管理、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特色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等方面的独创性工作和突出成效;另一方面是考核本地区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情况。 11. GDP增长率、人均 GDP: 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12.人均财政收入增长率、人均财政收入: 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13.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率: 以统 计年鉴为准填报。 14.全员劳动生产率: 指根据产品的价值量指标计算的平均每一个职工在单位时间内的产品生产量。 目前我国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是将工业企业的工业增加值除以同一时期全部职工的平均人数来计算的。 计算公式是: 工业增加值 全员劳动生产率= ———————————————— 全部工业企业职工平均人数 22 按统计年鉴填写考核年度的全员劳动生产率。 如果没有全部工业企业的数据,可利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数据代替。 15.万元工业产值能耗: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 工业能源消耗量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的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和工艺消耗的各种能源。 由于各种能源原始计量单位不同,热值也不一样,因此 必须折算成同一标准计量单位,才能汇总、对比和分析。 这里采用的标准计量单位是 “标准煤 ”。 如果没有全体工业企业的有关数据,可以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数据代替。 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 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 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如果没有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数据,可以用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代替。 1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包括从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经营收入,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带回和国家财政救济、各种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 收入。 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款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 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18.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 以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19.万人拥有医护人员数: 以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20. “三废 ”综合治理率: 以统计年鉴或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21.人均邮电业务量: 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邮电部门用于传递信息和提供其他邮电服务的总数量,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或由邮政、电信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如果城区中没有本城区的统计数据,可以用全市的平均数据代替。 22.本级科技三项费 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 科技三项费用指各级政府预算用于科技支出的费用 ,包括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等 ; 本级财政决算支出系指本级财政一般预算 科目下的决算支出额。 按人大通过的预 (决 )算报告或统计年鉴填写。 23 23.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决算增长比例: 根据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或统计年鉴填写。 2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产品销售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以统计年鉴、科技统计年鉴 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为准填报。 25.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 专业技术人员 指已取得科学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的理、工、农、医科系毕业,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从工作实践中提拔,从事理、工、农、医等自然科学技术的研究、教学、生产的专业人员和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科学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以统计年鉴或科技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26.获得上级政府科技进步奖励项目数: 对市系指获得的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的总项目数;对县和区系指获得的市或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的总项目数。 以科技管理部门统计的当年数为准填报,并附成果公报或证书。 27. 10 万人专利申请数、 10 万人发明专利申请数: 系指 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以统计年鉴或专利部门提供的当年数据为准填报。 28. 10 万人授权专利数、 10 万人授权发明专利数: 以统计年鉴或专利部门提供的当年数据为准填报。 29.年技术合同成交额: 以科技管理部门统计的当年数据为准填报,也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或统计公报为准填报。 30.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 按统计年鉴、科技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3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通 过 ISO 系列等标准认证的比例: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产品销售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以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部门提供的数据 为准填报。 24 三、相关指标间的关系 在填写基本情况指标和考核指标数据时,请注意其中部分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包括: 1.(考核指标 14) =(基本情况指标 9) /(基本情况指标 11),即全员劳动生产率 =工业增加值 /全部工业企业平均职工人数。 2.(考核指标 22) =(基本情况指标 12) /(基本情况指标 8) 100,即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的比例 =本级科技三项 费用 /本级财政决算支出 100。 3.(考核指标 24) =(基本情况指标 21) /(基本情况指标 22) 100,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 100。 4.(考核指标 25) =(基本情况指标 17) /(基本情况指标 3) 10000,即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 =专业技术人员数 /总人口 10000。 5.(考核指标 27) =(基本情况指标 19) /(基本情况指标 3) 10,即 10 万人专利申请数 =专利申请数 /总人口 10。 考核指标 28 与此类似。 6.(考核指标 30) =(基本情况指标 18) /(基本情况指标 9) 100,即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 100。 25 4 考核程序和应用方法 一、考核程序 1.各个市、县、区均须先根据科技部制定的《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的具体要求 , 对照科技进步考核指标中三项一票否决指标(包括指标 指标 2 和指标 22)的要求,评价本地区是否能达到一票否决指标规定的要求。 只要 有一项不能达到要求, 只 填写《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表》 中的“基本情况”和“考核内容及指标”中 的定量考核指标, 报送地市和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如果三项一票否决指标均能达到要求, 完整 填写《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表》 , 准备各个考核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地市和省级科技管理部门。 2.各地市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准各市、县、区提供的各种考核材料是否齐全,各种数据是否准确可靠。 考核可采用实地考察、数据审核、听取汇报等方法。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组,对材料齐全、各种数据准确可靠的地区,首先考核其三项一票否决指标是否能达到要求,如果其中有一项 指标未达到要求,即视为未通过考核,不再计算该地区的考核得分。 4.考核组对三项一票否决指标均达到要求的地区,可继续进行下一步的考核,计算出考核得分。 5.根据得分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通过考核的市、县、区建议名单,并结合考虑各地区科技工作的特色和成效提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的建议名单。 将建议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同报科学技术部。 6.科学技术部审核并确定通过考核的市、县、区名单和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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