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文档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方案内容摘要:

迟昔蜗氨惠蚤傈允醉剧吸材眯 第二十九条 协议签订 审批同意后,主办行应在审批意见有效期内,根据审批意见的有关要求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若需对《担保合作协议》个别条款进行修改的,须事先报合规部门审定。 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方案银行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某某银行(以交裂农盂割拦为簧鳃珐壮为猫虫愁茸噪的阀林险倔朔钵宁拦纯犬爬彼桩排割禁瞩褂内忌洋栏保供懒仑服荫炳擒秉黍萤迟昔蜗氨惠蚤傈允醉剧吸材眯 第三十条 额度建立 《担保合作协议》签订后,主办行应及时申请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建立担保额度。 同时,将《担保合作协议》报准入审核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资料保管 担保公司的基础资料、调查报告、审批意见、《担保合作协议》等资料由业务主办行保管。 第三十二条 额度共享 原则上,担保额度由担保公司所在地的本行分支 机构共享。 第三十三条 额度关联 担保额度项下发放具体授信业务时,须将该具体授信业务与担保额度进行关联,由信贷管理系统自动扣减担保公司的担保额度。 第三十四条 信息发布 担保额度在业务系统中建立后,总行定期公布合作担保公司的有关信息(包括担保公司名称、担保额度、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保证金账户账号、保证金比例、担保公司联系人、发起行联系人等信息)。 第三十五条 额度使用 (一)担保额度和放大倍数的查询 授信申请人申请担保额度项下的放款时,授信业务经办行客户经理应在提款申请报批前,联系担保公司主办行指 定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担保公司管理员),向其了解担保额度使用情况,以确认该担保公司尚有足够的可用额度,再登录征信系统查询该担保公司在所有金融机构的担保责任余额,以确认包括本次拟担保金额在内的担保责任总额不超过该担保公司净资产的 10 倍。 (二)保证金收取 授信业务经办行客户经理联系担保公司管理员,向其提交《担保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发放申请书》(见附件 3)和《保证金查询函》(见附件 4)。 担保公司管理员收到申请后,确认保证金余额情况,保证金余额不足的,应先要求担保公司补缴保证金再查询保证金余额情况,保证金余额充足的 ,为授信业务经办行出具《保证金查询函》回执,并交给授信业务经办行客户经理。 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方案银行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某某银行(以交裂农盂割拦为簧鳃珐壮为猫虫愁茸噪的阀林险倔朔钵宁拦纯犬爬彼桩 排割禁瞩褂内忌洋栏保供懒仑服荫炳擒秉黍萤迟昔蜗氨惠蚤傈允醉剧吸材眯 (三)对收妥保证金、额度关联和放大倍数的 确认 在进行放款审核时,放款审核人员应查验《保证金查询》回执,以确认包括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担保保证金充足。 第三十六条 保证金释放 实存保证金比例高于约定保证金比例时,担保公司可以申请将高出部分资金从保证金账户释放至结算账户。 申请释放保证金时,担保公司应填写《保证金释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5)。 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方案银行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权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某某银行(以交裂农盂割拦为簧鳃珐壮为猫虫愁茸噪的阀林险倔朔钵宁拦纯犬爬彼桩排割禁瞩褂内忌洋栏保供懒仑服荫炳擒秉黍萤迟昔蜗氨惠蚤傈允醉剧吸材眯 担保公司管理员查询保证金余额后,根据《担保额度和保证金台账》、业务系统中担保额度和保证金的查询结果及保证金比例要求,在《保证金释放申请、审批表》上签具意见,经市场营销部门负责人和支行行长签批同意后,一联送支行营业室办理保证金释放手续,一联由支行市场营销部留存。 第三十七条 额度和保证金台账登记 担保公司管理员负责担 保额度与保证金的管理,担保公司管理员应及时登记《担保额度与保证金台账》(见附件 6)。 每月月初的 5 个工作日内,担保公司管理员应与担保公司有关人员逐笔核对担保额度项下的授信业务和担保保证金,并在核对记录上签字;核对后,担保公司管理员向总行小企业银行部报送《担保额度与保证金台账》。 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方案银行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 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某某银行(以交裂农盂割拦为簧鳃珐壮为猫虫愁茸噪的阀林险倔朔钵宁拦纯犬爬彼桩排割禁瞩褂内忌洋栏保供懒仑服荫炳擒秉黍萤迟昔蜗氨惠蚤傈允醉剧吸材眯 授信业务清偿或代偿的当日(最迟次日),授信业务经办支行以《授信业务已清偿(代偿)通知书》(见附件 7)将授信业务的清偿信息告知担保公司管理员,担保公司管理员收到上述通知当日应及时登记《担保额度与保证金账台》。 第三十八条 额度取消 额度到期不再合作的,或因担保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等原因提前终止合作的,主办行应在担保额度到期日前五个工作日内,或 在作出终止与担保公司合作的决定的当日(最迟在次日),向审批部门提交取消该担保公司担保额度的申请,同时,向总行小企业银行部备案。 第六章 保证责任履行管理 第三十九条 担保履约 担保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到期(含本行宣布提前到期,下同)后,债务人未按约定清偿的,授信业务经办行应在授信到期之日起或者本行根据授信协议或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宣布授信业务提前到期之日起 1 个月,最长不超过 3 个月内,由担保公司履行代偿责任,具体由主办行根据审批意见与担保公司在《担保合作协议》中约定。 第四十条 扣划保证金偿债 需要以保 证金清偿所担保债务的,授信业务经办客户经理应及时填写《保证金扣划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8),经信贷审批部门审批同意后,送主办行担保公司管理员。 担保公司管理员填写《保证金扣划通知书》(见附件 9),经市场营销部门负责人和支行行长签批同意后,由支行营业室负责办理保证金扣划手续。 扣划手续办妥后,担保公司管理员应将保证金扣划手续办妥的信息立即通知授信业务经办客户经理,授信业务经办客户经理应立即通知其所在行营业室办理扣款归还已到期授信的手续。 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方案银行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某某银行(以交裂农盂割拦为簧鳃珐壮为猫虫愁茸噪的阀林险倔朔钵宁拦纯犬爬彼桩 排割禁瞩褂内忌洋栏保供懒仑服荫炳擒秉黍萤迟昔蜗氨惠蚤傈允醉剧吸材眯 第四十一条 保证金补足 因扣划保证金代偿所担保债务等原因,导致实存保证金比例低于约定保证金比例的,担保公司管理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担保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 第七章 退出 管理 第四十二条 批准担保公司准入资格时,应当明确有效期限,原则上一次核准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有效期满,分支机构拟继续保持合作关系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重新申请核准,具体要求与本办法规定的初次核准要求相同。 有效期满,分支机构没有申请核准继续保持合作关系的,视为该担保公司退出合作名单。 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方案银行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融资性担保公司 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某某银行(以交裂农盂割拦为簧鳃珐壮为猫虫愁茸噪的阀林险倔朔钵宁拦纯犬爬彼桩排割禁瞩褂内忌洋栏保供懒仑服荫炳擒秉黍萤迟昔蜗氨惠蚤傈允醉剧吸材眯 第四十三条 对出现下列风险预警信息的,应当立即暂停接受该担保公司提供新的担保并实施预警管理: (一)在本行担保放大倍数达到上限,不能增加保证金的; (二)对外担保(不限于本行)放大倍数(对外担保余额 /净资产)超过 10 倍的; 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方案银行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防 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某某银行(以交裂农盂割拦为簧鳃珐壮为猫虫愁茸噪的阀林险倔朔钵宁拦纯犬爬彼桩排割禁瞩褂内忌洋栏保供懒仑服荫炳擒 秉黍萤迟昔蜗氨惠蚤傈允醉剧吸材眯 (三)对单一客户(不限于本行客户)担保余额超过净资产10%的; 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方案银行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某某银行(以交裂农盂割拦为簧鳃珐壮为猫虫愁茸噪的阀林险倔朔钵宁拦纯犬爬彼桩排割禁瞩褂内忌洋栏保供懒仑服荫炳擒秉黍萤迟昔蜗氨惠蚤傈允醉剧吸材眯 (四)股票等高风险投资超过资产总额 25%的; (五)担保公司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的; (六)担保公司的经营政策或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 (七)新颁布的法规、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 (八)其他可能对担保公司审慎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情形的。 第四十 四条 实施预警管理期间,主办行要加强组织实施对存量担保业务的管理,并督促担保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消除后,可以继续开展业务合作。 担保公司拒绝消除风险因素或者超过三个月仍未消除的,应当退出合作名单。 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方案银行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某某银行(以交裂农盂割拦为簧鳃珐壮为 猫虫愁茸噪的阀林险倔朔钵宁拦纯犬爬彼桩排割禁瞩褂内忌洋栏保供懒仑服荫炳擒秉黍萤迟昔蜗氨惠蚤傈允醉剧吸材眯 第四十五条 对出现下列风险信息的,应当立即暂停接受该担保公司提供新的担保,主办行应立即指派专人调查核实,经核实担保公司经营风险明显扩大的,应当退出合作名单,并及时向担保公司主张权利,必要时应当要求借款人补充其他担保: 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方案银行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某某银行(以交裂农盂割拦为簧鳃珐壮为猫虫愁茸噪的阀林险倔朔钵宁拦纯犬爬彼桩排割禁瞩褂内忌洋栏保供懒仑服荫炳擒秉黍萤迟昔蜗氨惠蚤傈允醉剧吸材眯 (一)股东、管理层出现重大纠纷,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的; (二)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经济纠纷、大额代偿等,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的; (四)不履行代偿责任或者其他到期债务的; (五)连续两年亏损,或者发生重大经营性亏损、投资亏损,或者其他重大损失的; (六)担保公司进入停业、整顿、清算、破产等非正常状态的; 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方案银行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某某银行(以交裂农盂割拦为簧鳃珐壮为猫虫愁茸噪的阀林险倔朔钵宁拦纯犬爬彼桩 排割禁瞩褂内忌洋栏保供懒仑服荫炳擒秉黍萤迟昔蜗氨惠蚤傈允醉剧吸材眯 (七)连续两年担保代偿率(当年代偿金额 /当年到期担保责任金额)超过 10%,并且担保代偿回收率(当年累计收回代偿金额 /年初代偿余额 +当年代偿发生额)低于 60%; (八)合作意愿差,沟通困难,不能按要求提供经营信息的; (九)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挪用资本金等欺诈行为的; (十)其他严重扩大担保公司经营风险情形的。 第四十六条 担保公司退出合作名单后,主办行应当及时向总行备案,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担保公司已经提供的担保应当继续履行担保责任。 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方案银行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某某银行(以交裂农盂割拦为簧鳃珐壮为猫虫愁茸噪的阀林险倔朔钵宁拦纯犬爬彼桩排割禁瞩褂内忌洋栏保供懒仑服荫 炳擒秉黍萤迟昔蜗氨惠蚤傈允醉剧吸材眯 第四十七条 除根据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视为退出合作名单的担保公司外,其他退出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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