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4 / 8 化。 农牧部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养殖用地,积极鼓励规模化畜禽场(小区)建设,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使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搬出村庄,迁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通过减少农村散养规模,发展规模化养殖,促进畜禽养殖业走向专业化、集约化,实现养殖粪便污染集中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养殖企业划分标准:五类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规模:生猪 ≥500 头(出栏)、奶牛 ≥100 头(存栏)、肉牛 ≥100 头(出栏)、蛋鸡 ≥10000只(存栏)、肉鸡 ≥50000 只(出栏)。 五类畜禽养殖专业户规模: 50 头 ≤ 生猪< 500 头(出栏)、 5 头 ≤ 奶牛< 100 头(存栏)、 10 头 ≤ 肉牛< 100 头(出栏)、 500 只 ≤ 蛋鸡< 10000只(存栏)、 2020 只 ≤ 肉鸡< 50000 头(出栏)。 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为散养户);对养殖设施简陋、养殖方式粗放、规模小,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县政府将逐步关停取缔。 三是限期治理达标。 用三年时间 ,完成全县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任务。 各乡镇要结合本辖区不同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现状,制定出相应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按照时间要求,分阶段的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环保、农牧部门的验收。 (三)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环保、农牧等部门要采取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8 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大畜禽养殖业现场督查力度,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按选用的治理模式、规定的治理时限完成治理任务。 对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环保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 农牧部门要取消对该养殖场(小区)的所有优惠政策。 对建成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要加强监管,确保正常运行,发挥减排效益。 二是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为有效控制我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排污情况,完。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