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内容摘要:

元 /(千瓦 ?时)。 2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 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由售电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测算,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_____元 /(千瓦 ?时)。 3 临时上网电价 在电厂机组正式商业运行后,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 批准上网电价,其临时上网电价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由此确定电厂机组临时上网电价为: _____元 /(千瓦 ?时)。 第 6 章 电能计量 1 计量点 电厂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二): ( 1) __________________ ; ( 2) ___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___。 2 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 /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 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2 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 t 448- 2020)进行配置。 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技术性能符合《 0 s 和 0 s 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 gb/t 178831999)和《多功能电能表》( dl/t 6141997)的要求。 电能表配有标准通信接口、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对时、事件记录功能,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 dl/t 7432020)的要求,并且具有日负荷曲线记录功能;支持网络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入。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 负责在电厂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 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 t 448- 2020)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 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分别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款的要求。 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 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 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 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付费购买、安装、调试,并由售电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用 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付费购买、安装、调试(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并由购电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电厂应协助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4 电能计量装置的校验 1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校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 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2 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校验以外的校验或测试,校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 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 若经过校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校验的一方承担。 5 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 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 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 7 章 电量计算 1 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 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 24:00 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 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2 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1 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 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2 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 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条所指 24:00 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 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 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3 电量计算 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电厂机组向 购电人送电、按第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电厂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2 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机组全停时,电网向电厂送电的电量。 用网电量为按第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4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原则上分别结算,不应互相抵扣。 第 8 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1 电费计算 1 电费以人民币结算。 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累计购 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2 电费结算 1 双方按第条完成抄表后,售电人应按照抄表记录准确计算上网电量和电费,填制《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于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将《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 2 购电人在收到售电人传送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应尽快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在收到传真后个工作日内通知售电人。 经双方协商修正后,售电人将修正后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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